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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1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学院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开展中职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食品工程、旅游服务等专业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人文社科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中职教学部、国际学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学院现有高职招生专业30个,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733人;有专兼职教师658名,其中校内教师374名,校内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31.6%,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占比为41.5%,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2%,省级职教名师5名,优秀教师团队3个。还有一支由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技术人才、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为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系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五)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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