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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快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0日,工信部就《关于加快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左右,重点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较2020年增长10%。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年均新增100项左右升级和创新消费品。

  此外,意见还提出,到2025年,轻工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占工业比重基本稳定,企业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显著提高。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速稳定在全国工业水平之上,利润年均增长5%左右,重点行业利润率保持在6%以上,主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基本稳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为引导轻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党的以来,轻工业在满足消费、稳定出口、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仍面临产业集中度不高、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国际知名品牌不多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加快构建现代轻工产业体系,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轻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创新发展生态,深入实施数字“三品”战略,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建设轻工业制造强国,实现我国轻工业由大到强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轻工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占工业比重基本稳定,企业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显著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位势明显提升,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行业经济稳定运行。工业增加值增速稳定在全国工业水平之上,利润年均增长5%左右,重点行业利润率保持在6%以上,主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基本稳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规模以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左右,重点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较2020年增长10%。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年均新增100项左右升级和创新消费品。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不断提高企业差异化发展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和世界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产业发展优势,产业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培育一批消费引领能力强、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轻工产品品牌。百亿元以上品牌价值企业超过100家,重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取得突破,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深入应用,建设50家左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绿色发展取得新进步。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用地面积产出不断增加,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

  (三)加快关键技术突破。梳理家用电器、造纸、日用化学品等行业关键技术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卡脖子”短板,通过跨行业合作等方式,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研究制定和定期发布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实施关键技术“揭榜挂帅”等举措,深入推进家用电器智能化技术、轻工特种纸基复合材料、食品危害因子发现和智能监控溯源、食品安全检测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建立核心技术体系。面向未来重大消费需求,推动建立跨行业、跨学科交流机制,加强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统筹创新资源,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轻工业创新体系,推进集成创新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强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围绕战略性、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需求,优化轻工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加强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发挥平台型企业创新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提高创新发展效能。

  (五)优化标准体系建设。围绕产品安全、质量提升、节能环保、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快家用电器、家具、照明电器、婴童用品、文教体育用品等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推进行业标准“研制一批、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鼓励、规范行业组织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建立严于国标、行标的企业标准。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引领适老化产品发展。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技术组织专业水平,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加强标准全产业链深度服务。推动轻工业标准国际化,加快重要国际标准转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引领优势产品标准“走出去”。

  (六)增加升级创新产品。推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围绕健康、育幼、养老等迫切需求,大力发展功能食品,化妆品,休闲健身产品,益智类玩具,适老化家电、家具、智慧家居产品以及老年休闲娱乐产品等老年用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积极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的轻工产品。提高轻工业设计水平,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壮大一批设计园区、设计小镇,支持家用电器、家具、皮革、五金制品、玩具和婴童用品等行业设计创新。在工艺美术、文教体育用品、礼仪休闲等行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品,借助文娱作品、博物馆等推出系列产品。促进优秀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建设一批传统工艺研究创新基地、大师工作室,推动“地方小吃”传统食品工业化。

  (七)提升质量保障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对标、质量改进等活动,提升产品质量。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产品舒适性、功能性、个性化等质量体验。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融合创新。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一批覆盖轻工主要行业的高水平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八)强化品牌培育服务。完善轻工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品牌竞争力。培育会展、设计大赛等品牌建设交流展示平台,在家用电器、皮革、五金制品、钟表、自行车、家具、化妆品、洗涤用品、乳制品、酿酒等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鼓励第三方机构提升品牌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品牌策划、培育、评价和宣传,协助企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品牌国际化推广,提升品牌海外影响力。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推广具有中国文化、中国元素、中国技艺的产品,树立行业品牌,促进文化消费。

  (九)推广新型商业模式。鼓励轻工企业加快模式创新,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构建具有新零售特点的“商品+服务+文化”组合,联合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建立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深层次连接,形成基于数字决策的智慧营销模式,提升销售质量。鼓励发展C2M、B2M等新型商业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消费者个性需求,实现工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融合对接,推动传统制造模式向需求驱动、供应链协同的新模式转型。

  (十)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分行业梳理和补齐产业基础短板。加快补齐眼镜用树脂镜片、功能性绿色皮革化工材料等基础材料,流浆箱、高效压缩机等基础零部件,家电专用仿真软件等基础软件,工业酶制剂等基础工艺,芯片、功率模块等基础元器件,高精度传感技术等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深入实施轻工产业基础相关领域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提高基础产品质量,提升先进基础工艺普及率,促进成果创新示范应用。大力开发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造纸、皮革、食品等行业高端专用装备。

  (十一)加快产业链补链强链。编制家用电器、皮革、五金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图谱,围绕重点环节,建立风险技术和产品清单,加强风险评估,推动补链固链强链。建立定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产业发展形势研判,提供信息服务。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解析体系作用,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在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方面合作,形成融通发展新格局。推动畜产品、谷物食品、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全产业链升级。支持乳制品、罐头、酿酒、粮油等行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

  (十二)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综合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开展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核心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推动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塑造数字“三品”发展新优势。引导企业建立智能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研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推动技术、设备、产品和管理提档升级。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智能制造平台,鼓励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在家用电器、家具、皮革、造纸、塑料制品、缝制机械、五金制品、洗涤用品、食品等行业持续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凝练总结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培育一批轻工领域网络安全示范标杆。

  (十三)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进轻工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工业设计、定制化、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全生命周期管理、节能环保、生产性金融等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轻工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引导轻工各领域各行业完善服务型制造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等机构,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增强用户参与设计能力。鼓励轻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在研发设计、运营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

  (十四)加快绿色安全发展。加强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绿色原材料采购,推广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稳妥有序推进轻工业碳达峰进程,绘制造纸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加大食品、皮革、造纸、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行业节能降耗力度,加快完善能耗限额标准,树立能耗标杆企业,推动能效对标达标,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提高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造纸、皮革、电池、玻璃制品、罐头等行业产品回收利用率。在制鞋、油墨、家具等行业,推广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工艺,削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引导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和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统筹发展与安全,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五)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轻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完善绿色工厂评价、节水规范、节能规范等标准制定实施,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涵盖主要行业生产企业的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行业典型模式。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平台,推动绿色工艺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推动实施新一轮清洁生产改造、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推进节水工艺提升活动,引导生产企业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能源、资源管理水平。

  (十六)引导绿色产品消费。促进节能空调、冰箱、热水器、高效照明产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绿色节能轻工产品消费。引导企业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技术改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提升绿色产品消费体验。鼓励地方政府编制发布和动态更新覆盖轻工重点领域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节能家电、智能家电下乡行动。指导行业组织向社会推介在节能节水、健康环保、可循环可降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产品。支持主流媒体多渠道宣传轻工领域绿色发展成效,引导消费者扩大轻工产品绿色消费。

  (十七)提高企业差异化发展水平。聚焦家用电器、家具、皮革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专利布局、标准引领、授权许可、数据支撑、平台建设等,培育自主生态,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发展成为领航企业。持续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加强管理创新,实现优势互补、做优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协同制造、供应链管理、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十八)建设高水平的产业集群。推动现有集群转型升级,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在集群内高度集聚和顺畅流通,构建资源高效利用、产业分工协作、企业共生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一批老年用品产业园区向产业集聚区方向发展。选择单一品种产业规模大和创新能力、制造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集群,推动以产业链强链补链为导向,强化跨区域协同发展和国际合作,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链,聚焦轻工产业优势领域培育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十九)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调整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轻工制造业空间格局。推动上海、天津、广东、浙江、山东、福建、江苏等沿海地区广泛凝聚全球创新要素资源,建立前沿技术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品牌中心,大力发展协同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促进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山西等中部地区加强与沿海地区创新要素对接,积极承接发展轻工先进制造业,培育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高端制造基地。引导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轻工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东北地区巩固提升传统优势轻工制造业,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调整优化轻重工业比重。在老区、民族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轻工制造业。

  (二十)积极融入全球产业体系。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国际市场。发挥轻工业产能优势,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品牌企业在主销市场投资设立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在有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经贸合作区。以“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为契机,积极开拓中东、俄罗斯、非洲、东南亚、西亚等新兴市场。支持外贸专业市场建设,建设针对东南亚、中亚、东北亚等轻工产品边境贸易专业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工艺美术、白酒等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轻工产业“走出去”,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建立国际化品牌。加强对轻工出口产品国际标准、检测和认证制度的跟踪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和产品认证制度,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能力。

  (二十一)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在轻工领域落实好中央相关财政政策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一揽子政策。鼓励地方根据当地轻工产业发展需要,配合中央政策,提供财税金融支持,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研究调整部分行业产品出口退税率。发挥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支持重点轻工领域创新发展和薄弱环节攻关突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及地方相关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增加技改、发展轻工重点产业投资基金、丰富债券融资工具等方式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提升轻工业发展效能。

  (二十二)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完善轻工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国际化、专业化人才的引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快建立覆盖行业、地区、企业三个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面向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程和专项提升计划,持续开展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轻工大国工匠推荐活动,支持举办行业性创新创业大赛,加大对创意设计优秀人才和团队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大师带徒传承机制,培育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具有创作能力的手工艺者。

  (二十三)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基础服务和科技创新平台,加快行业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分析、技术创新、研发设计和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台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当地轻工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利用行业工业大数据,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运维等全流程的数据汇聚,推动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合作共享。优化检验检测、专业会展、品牌发布、社会责任等行业服务功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会展、品牌发布国际交流平台。加强出口商品原产地签证,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和普惠制的出口实施工作,帮助轻工产品海外享受关税减免。积极推进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合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十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消费品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轻工产品的质量监管和对电商平台、短视频、直播带货、微商的经营监管,推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打击和曝光轻工产品质量违法和制假售假行为,强化负面警示。加强对产业链中生产者集中环节的的监管和治理,防止价格垄断对市场造成冲击。加强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选取轻工重点行业构建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遴选若干在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补短板等领域具有代表性成果、发展质量高的轻工示范企业。组织行业发布“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轻工业创新产品、企业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在行业中树立示范和榜样,提升企业创新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运用市场手段,以博览会、购物节、动漫节、重大赛事活动等为载体,促进轻工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二十五)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行业协会要围绕行业特定需求和共性任务,开展资源整合、关键技术攻关、优质产品推介,积极搭建行业战略研究、科技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协会规范化地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职业化能力和水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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