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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勤”法官与36万字判决书

  6月10日上午8时30分,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响起,全国扫黑办在陕西挂牌督办的一号案件——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件在咸阳市武功县体育馆开庭审理。

  这是武功县人民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触犯罪名多、缴获财物多,具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一起涉黑案件。庭审现场,8名公诉人、57名被告人、60名辩护律师参加庭审,省市县有关部门代表、党代表、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被告人家属等200余人参加旁听。

  从庭前准备到开庭审理,该案审判长、武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继升已和同事们连续奋战了6个多月。

  244册案卷,涉嫌罪名16个,犯罪事实54起,证据材料1000余份,光盘187张,这些不仅说明蔡国强涉黑集团罪行累累,也意味着案件庭审的难度。

  “案子交给我,我来上!”面对审理该案标准要求高、工作头绪多、时间任务紧、审判压力大等实际,高继升勇挑重担。

  2019年12月24日,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高继升主动把案子接下来。在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他便收拾行李住到了法院,这一住就是6个多月。为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案情脉络,他经常加班到深夜。

  多年的工作经历,让高继升总结出一套“四勤”工作法。凭借一个“勤”字,高继升在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件审理中,以实实在在的作为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

  “‘四勤’工作法就是做到脑勤、嘴勤、脚勤和手勤。”高继升告诉记者,所谓脑勤,就是勤思考,常常翻阅资料,重温法律法规,查找典型案例,从中积累经验;嘴勤,就是经常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政策,善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推动案件审判万无一失;脚勤,就是只要有时间就积极参与专案组成员议案,从中掌握案件审判要点,提升审判技能和水平;手勤,就是在审查案件卷宗中,对被告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和复杂的证据材料进行抽丝剥茧的梳理,形成阅卷笔录,确保庭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有理有据。

  “这些是我在庭前准备期间的阅卷笔录,有45万多字。”11月5日,在武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内,高继升指着厚厚一摞笔记册说。一册册阅卷笔录是高继升在电脑前一字一句敲出来的,而这,仅是他在庭前准备期间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

  这期间,高继升先后走访当事人90余人次,阅读堆起来2米多高的案卷244册,审查录音录像资料187份,甄别辩护人提供的申请及证据资料近60份,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案件分析会、罪名审查会、审判研讨会、工作推进会73次。

  为提升庭审质效,武功县人民法院将庭审工作时间从原计划的10天调整为6天,从每日审理5起至7起犯罪事实增加为至少12起。高继升和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在高强度、高质量、高成效中完成了各项庭审工作任务。又经过15个日夜的奋战,合议庭形成了近1200页的审理报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多次议稿、校对,最终形成了近700页长达36万字的判决书。

  6月30日,武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件进行了宣判。终于,长期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回想起庭审那段时间,高继升感慨万千:“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在案件审理的日子里,全院法官干警克服各种困难,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就是为了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记者 刘曌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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