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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将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按照《省直考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免收考试费温馨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以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复审时未取得以上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条件提供(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员或预备党员证明);

  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⑧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⑨报考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须认线年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2020年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符合附件4中的范围;

  ⑩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故意伤害,,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⑪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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