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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十年发展状况调查:多地模式不尽相同

律师学院十年发展状况调查

□ 律师教育强调实用性并且跨学科

□ 开放性考核更注重检验实操能力

□ 学术人才实务人才培养应有区分

□ 需更清晰定位更多教育资源支持

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精英律师》引起社会对律师行业的广泛关注。

说起律师,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也成为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理想的职业选择之一。但不少毕业生到了律师事务所后才发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脱钩,法律文书起草、诉讼业务流程、接待客户技巧等还得从头学起。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尽管很多高校都已从单纯的理论教学转向理论与实践教学并重,探索出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律诊所等多元化教学模式,但在师资队伍配置、教学内容设置等方面仍不尽完善,距离实践教学目标还有距离。

为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律师教育发展的新途径,2010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所由部属重点高校创办的律师学院。此后,很多地方纷纷设立律师学院,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有的是高校自主设立,有的是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与高校联合设立,还有的是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合办。10年来,律师学院发展状况如何?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教学围绕实践应用

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层的一间办公室里,记者见到律师学院的发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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