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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怪功能饮料管维立: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霸王行政

这额外的350元怎么收呢?最直截了当的办法是从菜品饮品上收。那就必须把包间与散座看作两个互相的餐厅,同款菜品,不同定价。散座的宫保鸡丁30元一盘,包间的55元。此即业界所谓的“AB菜单”。这与客运航空的情形很类似:京沪航班的基本产品是将旅客从送到上海,所有旅客飞行距离相等,但经济舱票价1000元,头等舱却要3000元。因为,基本产品(宫保鸡丁/运输距离)虽然相同,附加服务和成本费用却大不相同。

假设某包间需要回收的固定额外成本为100万元,分五年计提,每年20万元;再假设包间每天可接待午、晚两批餐客,平均上座率80%,一年营业584餐;则每餐经营收入,除按散座标准覆盖直接成本和公摊费用外,必须额外多收入350元。也就是说,同样一桌餐饮,散座收费3000元,包间就要收3350元。

设置最低消费的原因之一是避免可能的浪费。当此拜金主义、至上、摆阔炫富成风之际,力倡节俭、反对浪费和奢靡,极有必要。

市场经济,成本是硬道理,不可逾越。享用包间要附加收费,不管采用包间费、服务费的形式,还是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只要幅度合理,都是正当的。硬要餐饮企业赔本赚吆喝,之下,一时可能噤若寒蝉;但道理站不住,终究是压不服的。

不仅餐厅酒水加价过高涉嫌牟取暴利,包间附加收费过高以及菜品饮品定价过高也都涉嫌牟取暴利。

包间

包间的菜品饮品,除须覆盖与散座相同的食材辅料直接成本和公摊间接费用外,还要覆盖一些额外的成本项目。其一,包间占用面积大,容纳餐客少,平均分摊房屋建筑折旧高于散座。其二,包间的装修装饰、沙发茶几、灯饰照明、餐桌餐椅餐具、音响电视、卫生间等设施水平明显高于散座,从而发生附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其三,包间餐客人均占用员工和水电经营开支多于散座,服务水准也更高,相应费用亦须额外分摊。

即以餐厅酒水加价为例。餐厅酒水加价有理,但不应加价过高。怎样才算“过高”?合理界线在哪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固定答案是不存在的。例如,一般餐厅加价15%,雁栖湖APEC核心会议区的酒店可不可以加价30%?

要做的事情是,进一步放开管制,促进竞争;强制信息公开,强化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还可以直接或动员社会组织,统计、对比、发布各类实时市场信息,、质疑、和限止商家不当行为,把竞争置于阳光之下,发挥引导、监督作用,市场正常秩序。要做的事情很多,大有可为;但不宜直接指挥企业如何经营,如何交易。

其四,餐厅内设包间,实质上是把同一餐厅区隔为包间和散座两个部分,档次、、设施和服务水平有明显差异,形成“一厅两区”、“一厅两制”的格局。这一现象,极富中国特色,国外鲜见,很难找到直接可比的国际惯例。

12月12日,中国烹饪协会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反对市工商局的做法。1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开驳斥烹协,力挺市工商局。总局这一,获《》等主流广泛报道和呼应。

餐客自带酒水,餐厅不能收取相应酒水价格中分摊间接费用的部分,等于免费提供享用酒水所需要的房屋、装修、照明、暖通、桌椅、杯具等。除非高消费其他菜品饮品,自带酒水的餐客要靠其他餐客帮助分担间接费用,自带餐客占其他餐客的便宜,当然不公平。

但不能用高端消费、高端餐饮,餐饮企业设置包间,包间附加收费或设置最低消费。因为市场上存在着正当的高端消费需求,存在着正当的包间进餐需求。而且,包间不仅高端餐厅有,中、低端餐厅也有。

如前所述,设置最低消费主要见于包间。如果餐客人数少,消费额有限,完全可以选择散座。不进包间,何来浪费?三、两位餐客,非要占用二十人的包间,仅仅照明用电的浪费就很可观了。遇到这种刁蛮消费者,光收服务费或包间费恐怕还不够,可能还需要设定最低消费。吃不完强制打包就是。

暴利

倡俭

所谓暴利,是指价格与成本的差额畸高,利润率畸高。商家有哪些手段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呢?一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欺诈。二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条件,抬高价格,不当得利。三是创造竞争优势,实现高价厚利;所谓优势,包括产品新颖,质量上乘,服务超群,优雅,品牌知名,风格独特,引领时尚,模式创新,等等。

至于餐厅酒水价格过高或开瓶费过高的现象,确实所在多有。酒水一进餐厅,价格立地翻番,甚至翻几番。这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涉嫌牟取暴利,毫无疑问必须予以纠正。

第一种是奸商,应予打击。第二种行为不当,应予纠正。第三种是市场竞争之精髓和要义,应予承认和尊重。难题在于,如何区分第二种与第三种行为?这件事十分复杂,权威而有效的裁判只能是市场而不是。

倡俭的方向应当是:第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力戒奢华;第二,高消费;第三,广泛宣传勤俭节约,铺张浪费。遏制住奢华浪费之风,自然有助于逆转高端消费包括高端餐饮的畸形膨胀,有助于消除餐饮包间消费过度和包间附加收费过高的现象。

2013年12月9日,市工商局将餐饮企业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自带酒水等行为定性为格式合同的违法“霸王条款”,处3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部门餐饮企业不得设置包间最低消费、不得自带酒水,了营业收入必须覆盖合理成本的经营基础,错误判断和认定事项的性质,草率推行不切实际、难以实施的政令,直接插手本该由市场决定的具体交易规则,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背道而驰。

餐厅靠菜品饮品收费覆盖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餐客理当消费餐厅提供的菜品饮品。酒水是菜品饮品的组成部分,其价格除补偿采购进价和分担酒水购进后发生的运输、储存、分装、加工等直接成本,还要分担各项间接费用,并包含合理利润。餐厅酒水加价,餐厅酒水价格高于购进价,是必要的、正当的。

管维立为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名誉董事长

有人提出,设置最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是的。

结语

所以,餐厅应当有权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自带酒水。允许自带,自带酒水对应的间接费用不能摊入其他菜品饮品,让全体餐客共担。解决办法是适当收取开瓶费或酒水服务费,对应于酒水价格中本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及合理利润。

餐客的选择权主要体现在有权选择餐厅。行使选择权的基础条件是餐饮业供过于求、充分竞争。餐客一旦选择好餐厅,就只能依照餐厅的订价和餐厅的服务方式选择餐厅提供的菜品饮品,不能超出范围。因为,餐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拥有选择权,有权选择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收费项目和价格,有权回收合理的成本费用。

到著名的庆丰包子铺就餐,可以选择炒肝或不选择炒肝,但不能点西餐的炸猪排;可以选择座位,但不能随意改动餐厅布置;可以选择多消费或少消费,但不能要求修改定价;此外,大概也不宜于自带包子。到同样著名的老字号隆福寺丰年灌肠铺,只能吃炸灌肠,没有任何其他选择。以上这些都带有某种“强制性”,难道有什么不妥吗?如果您不喜欢,可以不进去;进去了,可以再出来。选择权大大的,没有人您。

包间要讲成本,散座亦然。散座餐客的消费除补偿菜品饮品的食材辅料等直接成本,也要分担各项公摊间接费用,只不过幅度低于包间而已。

选择

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主要针对包间。

背景

相关部门餐饮企业不得设置包间最低消费、不得自带酒水,了营业收入必须覆盖合理成本的经营基础,错误判断和认定事项的性质,草率推行不切实际、难以实施的政令,直接插手本该由市场决定的具体交易规则,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背道而驰

恳切期望各相关部门,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最高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放弃思维,停止霸王行政,改正错误,服膺真理,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道上来。

其二,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菜品饮品,同时还提供场所、设施、,空间,舒适,方便,氛围,情调,服务,等等,后者也要有相应的对价。

短短一年间,工商总局,最高法,、国务院两办公厅,商务部和发改委,迭发。层级之高,力度之大,威慑之强,非比寻常。但执行效果却未能尽如人意,各种变相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及自带酒水的事例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消费者也大都平静就范,以致多人惊呼上述势将沦为“一纸空文”。

原因何在?错了!错了!不准餐饮企业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和自带酒水,看似亲、顺,为广大消费者,又头戴倡俭止奢、惩强治霸的,一时喝彩声四起,风光得很。但它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否定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让机构直接站到一个充分竞争的舞台上对各类市场主体发号施令,且王气、霸气十足,高压强势,权者即法。这样的,禁不起历史的检验,只能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留下一个十足的笑柄。犹如抽刀断水、滚石上山,纵使费尽心力,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

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和自带酒水是餐饮企业的正当市场行为,不是什么“霸王条款”。餐厅酒水加价过高、包间消费过度的问题,与自带酒水和设置最低消费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问题应当解决、纠正,但须凭借市场机制,辅以的引导、监督。

效果

12月16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再次反对市工商局的做法。2014年1月3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致函全国,请求立法机构介入。

其三,餐饮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是收入高于成本,这是一个硬道理,也是一条市场规则。餐饮企业的成本不仅包括食材辅料,还包括员工和煤气水电等经营开支,包括房屋设备折旧费。餐饮企业的收入全靠售卖菜品饮品。每一款菜品或饮品的价格,不仅要覆盖食材辅料等直接成本,而且要分担员工、水电开支和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事由

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市场上永远不变的规律是一切都在变。众多商家的竞争,无数消费者的选择,各类市场主体的千百次博弈,最终形成市场的裁决。只要竞争充分,信息畅通,健全,资源流动,餐厅酒水以及其他菜品饮品价格过高的现象,不可能在市场上长期延续。

如果不准包间附加收费或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包间的额外成本费用由全体餐客均摊,享受包间的餐客就占了散座餐客的便宜,显然不公平。想象一下,飞机头等舱与经济舱票价相同,火车卧铺和硬座票价相同,能不吗?

酒水

散座

在营业面积和上座率一定的条件下,散座的人均消费其实也必须达到一定水准,商家才能盈亏平衡。然而,餐客平均消费水平往往能够自然满足门槛要求,所以就不必再提最低消费了。但若出现特殊情况,譬如一时人人只吃炒白菜,还自带干粮,导致餐厅入不敷出,那就有必要祭出最低消费的法宝了,不然只好改营快餐,或者干脆停业。

但酒水价格过高与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二者虽互相关联,却不能混为一谈。允许自带酒水,解决不了餐厅酒水加价过高的问题。如果,那些不自带酒水的餐客仍将继续受到餐厅的。

可惜,一般消费者的习惯思维,可以接受同一架飞机运送距离相同而舱位票价不同,也可以接受星级饭店的价格比大排档贵若干倍,却难以接受同一家餐厅里出现AB菜单。既然此不通,只好另辟蹊径:一是包间按百分比加收服务费;二是加收定额包间费;三是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消费额高,毛利自然多,就有可能覆盖额外成本;四是最低人数和人均消费额;五是指定提供套餐;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花样虽多,却万变不离其,总归包间要额外收费。就消费者整体而言,这些办法相互区别不大,羊毛出在羊身上,背着抱着一样重。

可见,最低消费门槛是一种客观存在。人均消费高,它不必浮出水面;人均消费低,短期亏损可以,长久不行。还是引客运航空为例,一个航班,旅客人数达到最低门槛才能盈亏平衡。旅客少,航班起飞,亏损一次两次不怕;次数多了,就只能取消或合并航班。包机,包车,包船,包电影,租礼堂,等等,均如是。所以,最低消费门槛是企业经营常态,不是妖怪。

2014年2月12日,最高回复中国消费者报采访函,表示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的餐饮霸王条款确属违法。3月11日,中央和国务院两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号),要求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9月22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颁发《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第4号令),“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该办法2014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而且,感觉餐厅酒水价格过高的餐客可以免费自带酒水,感觉餐厅菜饭价格过高的餐客怎么办?是不是也可以自带菜饭?不要说星级餐厅,就连边的大排档,也不会敞开允许自带。个别游客走累了,过歇歇脚,店家送杯茶水,体现了社会和谐,但那决不是经营常态。如果都自带饮食,都进来歇脚,星级餐厅也罢,大排档也罢,早就关门大吉了。

其一,中国早已摆脱了物资匮乏、供应不足、食品短缺、餐馆排队的时代,除少数条件特殊的场合外,餐饮业普遍供过于求或供求平衡,市场主体多为非国有企业,竞争充分,信息通畅,消费者选择余地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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