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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招聘来袭!三明这些单位招人啦!

  根据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元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元人社〔2020〕67号)文件精神,三元区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通知,通过发布公益性岗位征集,经研究决定招聘以下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15个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安置具有我省户籍、五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重点安置2020年毕业年度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25个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具有我省户籍,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1.报名资料:二寸彩照1张(附表2上直接粘贴),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见附表2)等材料(原件审核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核: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审核、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通过初审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3.资格确认:区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确认,如遇到多人报名同一岗位时要通过量化评分考核,录取分数最高人员,若出现考核量化分数相同,由用人单位通过面试按分数高低录取。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87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 17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企业用工需求,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具体如下:

  见习对象要求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报名者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

  本次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下载填写《三明市交发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投递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三)资格初审。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联系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出现电话无法联系或未及时确认参加应聘相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百分制,合格线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程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需要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工作所需技能知识等。

  2.面试(百分制,合格线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予以淘汰)。结合岗位专业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则笔试合格的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应不得低于80分。

  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含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自行到医院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再次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不予录用。

  共招聘13名,其中招聘女性辅警6名,招录后统一分配到三明公安监管病区监控及辅助管理工作岗位。

  2.三明市户籍,高中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7:30时。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

  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参加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面试采取谈话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成绩均为100分。体能测试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与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安)监管病区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沙县博物馆成立于1988年8月,为沙县文体和旅游局下属文化事业机构。沙县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是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于2020年12月8日正式开馆,建成后将成为沙县文化交流中心和对外宣传展示的重要平台。为提升我县文博事业发展水平,集聚文博行业优秀人才,沙县博物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沙县博物馆计划招聘讲解员3名。招聘公告在沙县人民政府网()、“沙县文旅”微信公众号、今日沙县APP向社会统一发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合格。

  (4)有良好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组织分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18-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3)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具有全国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播音主持经验者或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个人综合素质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报名的考生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报名时需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办理。

  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打印;

  ④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工资表材料,并提供所参加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或业绩证明(并附上证明人及联系电话)或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等;

  ⑤有岗位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原件或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

  ⑸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保持通畅,具体考试时间及事项将以电话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采取岗位量化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量化分值从高到低,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同分判定:总分相同时,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岗位量化分和面试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沙县户籍、有博物馆或展览馆等讲解相关工作经历、学历、职称、中员、所获荣誉表彰量化加分情况,优先录取。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沙县人民政府网(网址:)、“沙县文旅”微信公众号、今日沙县APP。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1)对拟聘用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沙县文旅”微信公众号、今日沙县APP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被聘用的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聘用人员应当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

  (1)报考者应对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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