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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世界特色魅力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1958年,为解决陕南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急需人才,汉中大学成立,1978年更名为汉中师范学院;1965年,适应三线建设战略需要,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在汉中设立,1978年北大分校撤离后,在原址建立陕西工学院;2001年,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理工学院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学校在陕西省内实现一批次本科招生。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设有62个本科专业,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坚持“立足陕西,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秉承“明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现拥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等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学院,10个省级教学团队,12名省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3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部门或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生物学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1个省部共建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秦巴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文科哲学智库、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28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

  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参与合作国家级科研项目8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9项,发表学术论文4326篇,其中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1153篇,出版著作和教材403部,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835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34项;获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陕西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

  学校始终以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在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工业应用技术开发研究、汉水流域文化史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9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19人。现有双聘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外聘),“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14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重视国际学术与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

  陕西理工大学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抓“双一流”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内涵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创建以工程教育和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现学校事业发展新突破。

  陕西理工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1年陕西理工大学将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5149人(招收内地班毕业生13人)。另外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30人。

  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在陕西省分三个批次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次艺术(文)、体育(理)类、优师专项计划;单设本科批次B段地方专项计划;本科一批次。

  为了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学校新增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招生。

  另外,2021年,陕西理工大学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专业确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市区公布的排序方法以位次高低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5.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及英语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若被录取,只能进行英语语种教学。

  6.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7.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再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项目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9.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陕西理工大学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社会竞争力,学校制定了《陕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申请转专业。

  学校非常重视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波兰、新西兰、日本、韩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学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开展了双学位项目、联合培养项目、海外申硕项目、短期学习交流(公费/自费)、海外教育实习等国际交流项目,学生可通过学校国际交流平台赴国(境)外开展访学、交流互换、实习等国际交流活动。

  陕西理工大学已建立较完备的由国家奖助政策、学校奖助体系、社会校友捐助和学生自强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性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类项目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等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奖励类项目。全年各类奖学金覆盖面在30%以上,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在35%以上。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形成以国家助学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扶)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辅助措施、以社会校友捐助为有效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无法办理生源地助学的,可在报到时向学校申请新生“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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