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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国海诚(002116)受让关联企业所持中国轻工建设58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元,占 94.12%;关联企业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海诚发展”)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88%。为调整资产结构、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海诚发展拟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轻建设5.88%股权。由于中轻建设自成立以来赢利能力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且其所经营的业务能较好地完善公司的业务链,为进一步增强控制力,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述股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与承包工程相关非标设备加工、制作;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承包境外机电安装、房屋建筑、钢结构、防腐保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经营范围:各类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电器、仪表及其整体生产装置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及安装;各类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贮藏用金属罐、轻工非标设备制造;物资仓储;轻纺产品、汽车、机械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海诚发展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资子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以2009年12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中轻建设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中5.88%的持股比例对应部分计人民币549.47万元;加上中轻建设2010年1-4月净利润中5.88%的持股比例对应部分计人民币16.74万元;扣除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中5.88%的持股比例对应部分计人民币7.11万元。因此合计转让价格定为:

  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海诚发展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轻建设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该部分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整体竞争优势。由于该部分股权比例较小,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所持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8%的股权事宜,因中轻建设自成立以来赢利能力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且其所经营的业务能较好地完善公司的业务链;本次收购关联企业所持中轻建设股权的定价主要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并合理考虑了评估基准日后的相关事项确定了转让价格,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2、《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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