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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方网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作者:健康常识网来源:健康常识网时间:2020-02-09 07:22

 
原标题:东方网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02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7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天
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
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监管局(〔2019〕148号)
涉及事项的核查和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东方
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48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后,内审部门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
行了核查,实施了相应程序,已取得充分和适当的鉴证证据,认可其核查的违规
担保、资金占用相关事项事实及金额真实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相关公告。

同时,监事会认为《决定书》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完善内部控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认可内审部门制定的相关内部整改
规划。公司后续将认真对待,积极整改,请内审部门持续督促各整改项目负责人,
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已制定的整改规划执行。并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切实履行义务和职责,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
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物灵科技减少注册资本、同意物灵引力对其
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物灵科技同比减少注册资金及后续引入新股东增资,
属于参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助于优化其股权结构,进一步推动其资本
市场融资及后续运作。公司同意其减少注册资本,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未发
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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