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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实施方案 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方案》明确,力争到2022年末,我市实现发明专利拥有量2000件以上;商标有效注册量10万件以上,力争年均增长1万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产品)160件以上,保持全国设区市前列;累计专利质押贷款银行授信金额30亿元。

日前,《漳州市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专利产业化运用、加强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等方面做出规定,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提供有力支撑。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互联网、大型展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推广和应用。探索适合我市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打造商标品牌

对新认定为“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万元

加强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品牌结构,加强商标品牌培育。鼓励我市高知名度商标企业申请驰名商标保护,参加“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对新认定为“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推进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努力挖掘、梳理我市特色资源产品,对具备地理标志条件的,及时申请注册。引导涉农主体注册并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重点支持粮油商标品牌发展。对新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新核准注册集体商标的,每件给予0.5万元奖励,一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实施产业化工程

对获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设立的运营单位,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

推进专利产业化运用。鼓励企业转化专利技术,实现专利产业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持续加强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企业在获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再按该企业获得省贴息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鼓励创新引智,对从外地购买有效发明专利的,每件补助1万元,并对其每年年费给予50%的补助。

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鼓励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对获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设立的运营单位,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发挥地标产业带动效应。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加大对地标产品的开发。引导我市地标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力争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等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发挥优秀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推广示范作用,对首次评为省级推广示范单位的,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大力推进地标产业延伸。推动地标产业从一产向二产、三产延伸发展。引导优质文旅资源和地标产业进行深度融合,推广地区特色地标美食和文化。开展地标驿站(地标展馆)建设工作,搭建地理标志产业和产品展示平台,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每个项目每年可申请5万元的补助资金。

4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提高专利质量。完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专利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对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企业专利提质增效。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着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全链条。通过引进、合作、共建等举措,吸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对辖区内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对辖区内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0.3万元。

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对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且当年培训人数超过1万人次的高校,按年度给予补助5万元。

5开展国际化布局

鼓励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国际化

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培训,指导企业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手段,规避或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支持专利权人涉外维权,对其涉外维权诉讼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意识。鼓励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对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5个以下(含5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5个以上10个以下(含10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新增在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每件商标予以0.5万补助。一家企业一年国际注册补助不超过10万元。

6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建立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市县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县(市、区)及有关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将知识产权指标作为国有企业考核重要指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安排资金用于专利技术研发工作,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绩效考评体系,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成效作为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在重点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深化知识产权创优工作,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闽南日报记者 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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