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文体

2015年度“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和“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

“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推选将展现上海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展示上海文化产业龙头性企业及成长性企业的群像图景。“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评选将展现上海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涌现的领军人物,重点展示上海文化创业大潮中的人物群像风采。此次推选也是上海文化产业领军企业、创业人物等业界精英面向的一个舞台,也是、业界、学界、共同交流的平台。

主办单位:东方网

组委会将“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各30家企业候选名单、“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30名候选人名单经与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后,最终确定“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和“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名单。

协办单位:上海市青年文学艺术联合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创意人才协会、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团文创导师营、上海文化创意产业资源联盟、上海工业设计协会、上海共创文化创意发展中心

推选活动由东方网主办,是新闻的社会公益活动。

推选活动将通过视角(部门推荐)、学界视角(专家评委举荐)、业界视角(行业企业自荐)和视角(网络投票海选)四个维度开展初选。初选基础上,组委会经复选等程序,最终确定2015“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和“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名单。

“上海文化企业十强”:推选着重考查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税收贡献,突出企业的规模实力、对行业发展的引领、对地区经济的影响力,推选出大型文化企业。

3.在所有制类型上,推荐不设门槛,在上海注册的文化企业,均可以参加推荐。

学术支持单位:复旦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人文学院

指导单位: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四、评选原则

2015“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系列推选活动于2016年2月下旬正式启动,于2016年4月下旬揭晓结果。

“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推选近年来、尤其是2015年度在文化产业领域勇于、积极探索,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创业者。

本次活动东方网将在东方网和东方文创网上分别开设专门频道,面向社会推荐和自荐。

全程支持单位:上海、上海报业集团

(四)发布名单(2016年4月下旬)

三、参与对象

五、时间安排

东方网和东方文创网制作专题,对“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和“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对“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30名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组委会终评参考。

由市文创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宣传部、文广(化)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文创园区等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推荐,也可由行业专家、学者、业界权威人士等推荐,企业、个人自荐。

(二)初评(2016年3月下旬)

对推荐企业和个人进行初评。初评由组委会专家投票选出“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各30家企业候选名单、“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30名候选人。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培育文化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业领军人物的示范带头效应,推动上海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指导下,东方网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和“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的推选活动。

“上海文化企业十佳”:推选着重考查企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注重文化企业在促进产业融合、新业态培育、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探索,推选出“专特精新”的文化企业。

二、工作架构

一、推选活动概述

2016年4月中下旬举办名单发布仪式、颁典礼(高峰论坛)。

(一)推荐(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20日)

1.本市范围内,主营业务属于演艺娱乐、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化会展、工艺美术、动漫游戏、互联网文化(不含信息服务)、文化主题公园(不含地产开发)等并占总收入60%以上的文化企业,可以推荐参评。

“上海文化企业十强”和“上海文化企业十佳”: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企业的综合效益与成长创新,经过相关部门推选、专家学者评审等过程,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影视、文化科技等文化产业领域中推选出一批优秀文化企业。突出上海特色,体现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教育、体育、商贸等方面的融合,深深扎根于上海文化土壤。

“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创业者的标志性、导向性、创新性、示范性、发展性、引领性,特别是在2015年的创业表现。经过相关部门推选、专家学者评审、网络推选等过程,推选出一批文化产业领域的优秀创业者。

2.对于事业性质的报业集团和广电集团,已经完成经营性资产剥离转制工作的,允许以经营性公司的名义参加推荐。

(三)终评(2016年4月中旬)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