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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关于机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情况的汇报2016年5月3日

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刑事责任优先的,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持续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餐桌安全”等系列专项行动,出重手、下重拳,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强大。近年来,全国机关年均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近2万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又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万余名。工作中,我们注重主动发现、集中出击,破大案、打团伙、捣、断链条,成功侦破了一大批跨区域、系列性大要案件;注重紧盯线索、深化打击,既盯住老问题,始终保持对地沟油、瘦肉精、病死肉等传统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又着眼新动向,尤其是对网上食品犯罪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侦破了一批利用互联网针对中老年等特殊群体的食品、保健品犯罪案件;注重区域联动、合成作战,针对跨区域、网络化、链条长的犯罪,大力实施跨地区整体联动、多手段同步上案、多警种合成作战,特别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统一指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先后挂牌督办重大案件270余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德江委员长和各位领导的重要讲话,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全国常委会做好这次执法检查,扎实推品安全法的深入实施,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创造更好的。

四、着眼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执法专业培训。为切实提高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多次举办的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法》及配套相关法律知识、专业技术、侦查技能,对全国机关办案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侦办食品犯罪案件的经验交流,先后在全国推广了江苏无锡、山东泰安等地快速检测发现犯罪线索的工作经验,使各地逐步提升了主动发现和深度打击食品犯罪的能力。

(作者系副部长)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半年多来,机关打击整治食品安全犯罪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由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时间不长,一些配套的执法机制、执法制度、执量等尚未及时跟进到位,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比如,由于缺少配套条例和具体裁量标准,对一些严重违法情形适用行政的手段运用不够;行政执法部门向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比例还有待提升;具体执案实践中鉴定机构难找、鉴定意见难出、鉴定周期过长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涉案物品处置难问题还普遍存在;机关专业侦查力量不足,发现打击能力还不适应,等等。为此,我们:一是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切实用足用好必要的行政等手段;二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罚等问题;三是进一步畅通鉴定检测绿色通道,明确涉案物品处置的主体责任、处置程序,为案件侦办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四是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强化装备经费保障,着力提升打击食品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发动,激发食品安全的群众力量。近年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推动源头治理、应对互联网食品犯罪为主题,先后成功举办了两届食品安全刑事论坛,进一步凝聚了各方共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新的作用,充分依托机关网站和微博、微信群,大力宣传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有关情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仅主办的以打击食药犯罪为主题的微博“打四黑除四害”已有3000多万粉丝,2015年蝉联全国政务微博第一名,在打击防范犯罪、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机关侦破的食品犯罪案件有80%以上是根据群众举报和机关主动摸排发现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习总“四个最严”要求,对建立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等作出了明确,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也为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建柱同志、声琨同志高度重视,要求机关始终以人民群众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打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气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各级机关紧紧围绕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紧密结合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打击整治、源头防范、日常监管和宣传发动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加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出了专门,首次明确了行政执法与机关刑事执法案件双向移送,行政执法部门为机关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涉案物品无害化处理等协助的法律义务。去年12月,、食药监管总局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等食品安全法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着力破解各类执法难题。各地据此进一步细化了有关,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基本解决了鉴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等疑难问题,形成了打击整治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二、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推动源头治理和日常管控。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要求,各级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延伸打击防范触角,关口前移、源头防范,结合加强日常基础管理,强化对辖区黑作坊、黑工厂、点、黑市场等情况的摸排,尽全力消除防范管理的盲区死角。针对侦查破案、基础管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及时通报突出问题,提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意见、完善餐厨废弃油脂监督管理、动物屠宰加工废弃物源头管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规性文件,在防范地沟油、病死猪、走私冻肉犯罪等方面初步构建起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长效机制。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就机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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