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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润元: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a href=http:downlo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 人: 南 方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 中 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截止日:2016 年01 月20 日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2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 金管 理人 .................................................................................................................................. 9 §4 基 金托 管人 ................................................................................................................................ 19 §5 相 关服 务机 构 ............................................................................................................................ 23 §6 基 金的 募集 ................................................................................................................................ 64 §7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65 §8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和赎 回 ............................................................................................................ 66 §9 基 金的 投资 ................................................................................................................................ 76 § 10 基 金的 财产 .............................................................................................................................. 85 § 11 基金 资产 估值 .......................................................................................................................... 86 § 12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 91 § 13 基 金的 费用 与税 收 .................................................................................................................. 93 § 14 基 金的 会计 与审 计 .................................................................................................................. 95 § 15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 96 § 16 风 险揭 示 ................................................................................................................................ 101 § 17 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 止和基 金财 产的 清 算 ........................................................................ 103 § 18 基 金合 同的 内容 摘要 ............................................................................................................ 106 § 19 基 金托 管协 议的 内容 摘要 .................................................................................................... 125 § 20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 136 § 21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139 § 22 招 募说 明书 存放 及其 查阅方 式 ............................................................................................ 141 § 23 备 查文 件 ................................................................................................................................ 142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3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2 年 4 月 26 日证 监许 可[2012] 569 号 文核 准募 集, 基 金合同已于2012 年7 月 20 日正 式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核 准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统性风 险 , 个 别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本 基金 持有的 信用 品种 违约 带来 的信用 风险 , 由于基金 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金 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 理实 施过程 中产 生的基金 管理 风险 , 以及 本基 金投资 策略 所特 有的 风险 等等 。 本 基金 以 1 元初 始面 值进行 募集 ,在市场 波动 等因 素的 影响 下, 存 在单 位份 额净 值跌 破 1 元 初始 面值 的风 险。 本基金 为债 券型基金, 预期 收益 和风 险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但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 股 票型 基金 , 属于 中低 风险收益的 产品 。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者认 购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 基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金合同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 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最低收 益。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6 年 1 月 20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5 年12 月31 日 (未 经审 计)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4 §1 绪言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以下 简称 《基 金法 》 ) 、 《证券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以下 简称 《运 作办 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 法 》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以 下简 称 《 信息 披露办 法 》 ) 、以及《 南方 润元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编写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本招 募说 明书不 存在 任何 虚假 记载 、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并 对其真实性 、 准确 性、 完整 性 承担法 律责 任 。 本基 金是 根据本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明 的资料 申请 募集的。本 基金管 理人没 有委 托或授 权任何 其他人 提供 未在本 招募说 明书中 载明 的信息, 或对 本招募说 明书 作任 何解 释或 者说明 。 本招募 说明 书根 据本 基金 的基金 合同 编写 , 并 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基金 合同 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 之间 、 义 务的 法律文 件 。 基 金投资 人自 依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和 本基 金 合 同的 当事人 ,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的 行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基金 合同的 承认 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 定享有 、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解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和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5 §2 释义 在 本招 募说 明书 中, 除非 文意另 有所 指, 下列 词语 或简称 具有 如下 含义 : 1. 基金 或本 基金 :指 南方 润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 基金 管理 人: 指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3. 基金 托管 人: 指中 国建 设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4. 基金 合同 或本 基金 合同:指 《南 方润 元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及 对本 基金合同 的任 何有 效修 订和 补充 5. 托管 协议 : 指 基金 管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就本 基金 签订之 《 南 方润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托管 协议 》及 对该 托管协 议的 任何 有效 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 说明 书 : 指《 南方 润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 及 其定 期的更 新 7.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指《 南方 润元 纯债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 8. 法律 法规 : 指 中国 现 行 有效并 公布 实施 的法 律、 行 规 、 规范 性文 件、 司 释 、行政规 章 以 及其 他对 基金 合同当 事人 有约 束力 的决 定、决 议、 通知 等 9. 《基 金法》 :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 第 十届 全国 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 会第 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1 日 起实施 的 《 中华 人民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颁 布机关 对其 不时 做出 的修 订 10. 《 销售 办法》 : 指 中国 证监 会2004 年6 月25 日 颁布、 同年7 月1 日 实施 的 《证 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及 颁布机 关对 其不 时做 出的 修订 11.《 信息 披露 办法》 :指 中国证 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 年 7 月1 日 实 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及颁 布机 关对 其不 时做出 的修 订 12. 《 运作 办法》 : 指 中国 证监 会2004 年6 月29 日 颁布、 同年7 月1 日 实施 的 《证 券投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及 颁布机 关对 其不 时做 出的 修订 13.中 国证 监会 :指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14.银 行业 监督 管理 机构 : 指中国 人民 银行 和/ 或中 国 银行业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15.基金 合同当 事人 :指受 基金合同 约束 ,根据 基金 合同享有 并承担 义务 的 法律 主体,包 括 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16.个 人投 资者 :指 依据 有 关法律 法规 可投 资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自然 人 17.机构 投资者 :指 依法可 以投资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的、在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境内合 法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6 注册登 记 并 存续 或经 有关 部 门批 准设 立 并 存续 的企业 法人 、 事 业法 人、 社 会团体 或其 他组织 18.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 指符合现 实有 效的相 关法 律法规规 定可 以投资 于中 国境内 证券市场 的中 国境 外的 机构 投资者 19.投资 人:指 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 资者 和合格 境外 机构投资 者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其 他投 资人 的合 称 20.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指 依 基金合 同 和 招募 说明 书 取得 基金 份额 的投 资 人 21.基金 销售业 务: 指 基金 管理人或 代销 机构宣 传推 介基金, 发售 基金份 额, 办理基 金份额的 申购 、赎 回、 转换 、非交 易过 户、 转托 管及 定期定 额投 资等 业务 22.销 售机 构 : 指直 销机 构 和代销 机构 23.直 销机 构: 指南方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4.代销 机构 : 指符 合《销 售办法》 和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的其他 条件 ,取得 基金 代销业 务资格并 与基 金管 理人 签订 了基金 销售 服务 代理 协议 ,代为 办理 基金 销售 业务 的机构 25.基 金销 售网 点 : 指直 销 机构的 直销 中心 及代 销机 构的代 销网 点 26.注册 登记业 务: 指基金 登记、存 管、 过户、 清算 和结算业 务, 具体内 容包 括投资 人基金账 户的 建立 和管 理、 基金份 额注 册登 记、 基金 销售业 务的 确认 、 清 算和 结算、 代理 发放红利、 建立 并保 管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名 册等 27.注册 登记机 构: 指办理 注册登记 业务 的机构 。基 金的注册 登记 机构为 南方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或 接受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委 托代 为办 理注册 登记 业务 的机 构 , 本 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 为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28.基金 账户 : 指注 册登记 机构为投 资 人 开立的 、记 录其持有 的、 基金管 理人 所管理 的基金份 额余 额及 其变 动情 况的账 户 29.基金 交易账 户: 指销售 机构为投 资 人 开立的 、记 录投资 人 通过 该销售 机构 买卖本基金的 基 金份 额变 动及 结余 情况的 账户 30.基金 合同生 效日 :指 基 金募集达 到法 律法规 及基金合 同规 定的条 件, 基金管 理人向 中 国证 监会 办理 基金 备案手 续完 毕, 并获 得中 国证监 会书 面确 认的 日期 31.基 金合 同终 止日: 指基 金合同 的基 金合 同终 止事由 出现 后 , 基金 财产 清算完 毕,清算结 果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并予 以公 告 的 日期 32.基金 募集期 :指 自基金 份额发售 之日 起至发 售结 束之日止 的期 间,最 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7 33.存 续期 : 指 基金 合同 生 效至终 止之 间的 不定 期期 限 34.工 作日 : 指 上海 证券 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交 易日 35.T 日: 指 销 售机 构在 规 定时间 受理 投资 人申 购、 赎回或 其他 业务 申请 的工 作日 36.T+n 日 :指自 T 日起 第n 个工 作日(不 包含T 日) 37. 日 : 指 为投 资人 办 理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 或 其他 业 务的 工作 日 38.交 易时 间: 指开 放日 基 金接受 申购 、赎 回或 其他 交易的 时间 段 39.《业 务规则》: 指《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式基金业 务规 则》 ,是 规范 基金管 理人所管 理的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注册 登记 方面 的业 务规则 , 由基 金管 理人 和投 资 人共同遵守 40.认购 : 指在 基金 募集 期 内,投 资 人 申请 购买 基金 份额的 行为 41.申购 :指 基 金合 同生效 后 ,投资 人根 据基金 合同 和招募说 明书 的 申请 购买基 金份额的 行为 42.赎回 :指 基 金合 同生效 后,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按基 金合同规 定的 条件要 求 将 基金份 额兑换为 现金 的行 为 43.基金 转换: 指基 金份额 持有人按 照本 基金合 同和 基金管理 人届 时有效 公告 的 条件, 申 请将 其持 有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 某 一基 金的 基金份 额转 换为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金基金 份额 的行 为 44.转托 管:指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在本 基金 的不同 销售 机构之间 实施 的变更 所持 基金份 额销售机 构的 操作 45.定 投 计 划 : 指 投 资 人 通 过 有 关 销 售 机 构 提 出 申 请 ,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 扣 款 金 额及 扣 款 方 式 , 由 销 售 机 构 于 每 期 约 定 扣 款 日 在 投 资 人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内 自 动 完 成 扣 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 本 基 金 单 个 开 放 日 , 基 金 净 赎 回 申 请( 赎 回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加 上 基金 转 换 中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后 扣 除 申 购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入 申 请 份 额 总数后的余额) 超 过 上 一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 : 指人民币元 48.基金 利润 : 指 基金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和其 他收 入扣 除相关 费用后的 余额 ;基 金已 实现 收益指 基金 利润 减去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后 的余 额 49.基金 资产总 值: 指基金 拥有的各 类有 价证券 、银 行存款本 息、 基金应 收申 购款及 其他资产 的价 值总 和 50.基 金资 产净 值 : 指基 金 资产总 值减 去基 金负 债后 的价值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8 51.基 金份 额净 值: 指计 算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除以 计算 日基金 份额 总数 52.基金 资产估 值: 指计算 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 的价 值,以确 定基 金资产 净值 和基金 份额净值 的过 程 53.信用 类固定 收益 金融工 具:包括 但不 限于金 融债 券、企业 债券 、公司 债券 、中期 票据、短 期融 资券 、超 级短 期融资 券、 次级 债券 、政 府机构 债、 地方 债、 资产支 持证 券 、可分离 交易 可转 债中 的公 司债部 分、 债券 回购 54.指 定媒 体 : 指中 国证 监 会指定 的用 以进 行信 息披 露的报 刊、 互联 网网 站及 其他媒 体 55.不可 抗力 : 指本 基金合 同当事人 无法 预见、 无法 、无 法避 免且在 本基 金合同 由基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 签署之 日后 发生 的, 使本 基金合 同当 事人 无法 全部 或部分 履行 本基金合同 的任 何事 件, 包 括 但不限 于洪 水、 地 震及 其 他自然 灾害、 战争、 骚乱 、 火灾、 征用、 没 收、 恐 怖袭击 、 传 染病传 播、 法 律法 规变 化 、 突发停 电或 其他 突发 事 件、 证券 交易 所非正常 暂停 或停 止交 易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9 §3 基金 管理人 3.1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中 心区 福华 一 六号 免税商 务大 厦塔 楼 31 、32 、33 层整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3 月6 日 代 表人 :吴 万善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文 批准 , 由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司、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广西 信托 投资公 司共 同发起设 立。2000 年,经 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 字[2000]78 号 文批 准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 资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 中国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文 批准 进行 增资 扩 股, 注 册资 本达 1.5 亿元 人民币 。2010年, 经证 监许 可[2010]1073 号文 核准 深圳 市机 场 ( 集 团) 有限 公司 将其持 有 的 30% 股权 转让给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2014 年公 司进 行增 资 扩股, 注册 资本 金 达 3 亿 元人民 币。 目前股权 结构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5%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30%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限公 司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10% 。 3.2 主要人 员情 况 3.2.1 董事 会成 员 吴万善 先生, 董事, , 工商管 理硕 士, 高 级经济 师, 中 国籍。 历任 中国人 民 银行江苏 省分 行金 融管 理处 科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南京 市分行 江宁 支行 科员 ; 华 泰证券 证券 发行部副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 江苏省 证券 登记 处总 经理 ; 华泰 证券 副总 经理 、 总 裁、 董 事长 兼党委副书 记 。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张涛先 生, 董事 , 中 员, 毕 业于 河海 大学 技术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博士 学位, 中国籍。1994 年 8 月 加入 华泰 证券, 历任 总裁 秘书 、投 资银行 一部 业务 经理 、上 海总部 投资 银行业务 部副 总经 理、 公司 董事会 秘书 、总 裁助 理兼 董事会 办公 室主 任、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现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 党 委委员 ; 华 泰长城 期货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华泰 金融 控股(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0 姜健先 生, 董事 , 中 员, 毕 业于 南京 林业 大学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硕士 学位, 中国籍。1994 年12 月加 入华 泰 证券并 一直 在华 泰证 券工 作, 历 任人 事处 职员、 人 事处培 训教 育科科长 、 投资 银行总 部股 票事务 部副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一 部副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一 部高 级 经理、投 资银 行总 部副 总经 理兼发 行部 经理 、资 产管 理总部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 总部业 务总 监 、总裁助 理、 副总 裁、 董事 会秘书 等职 务。 现任 华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董事会 秘书 ; 华泰联 合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华 泰紫金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江 苏股 权交易中 心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华泰 瑞通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江苏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董事、证 通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 夏桂英女 士, 董事, ,高 级经 济师,26 年 法律公司 管理 经济工 作从 业经历 。毕业于 中国 大学 法律 专业 , 获 硕士学 位 , 中国籍 。 曾先 后担任 中国 大 学中 国法制研究 所教 师、 深圳 市人 工 委办 公室 主任 科员 、深圳 市光 通发 展有 限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深圳市 投资 管理 公司 总法 律顾问 、深 圳市 对外 劳动 服务有 限公 司党 总支 、董事 长等 职 。2004 年10 月加 入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历任 法律事 务部 部长 、 企 业一 部部长 职务 。 现任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深 圳市 通产 集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市高新 投集 团有限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 城市 建设开 发 ( 集团 ) 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中小 企业 信用 融资担 保集 团有限公司 董事 。 项建国 先生 , 董 事, ,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中南 财经 大学 财务会 计专业, 中国 籍。 曾在 江西 财 经大学 任教 并担 任审 计教 研室副 主任 , 其后在 深圳 蛇口信 德会 计师事务所 、 深圳 市商贸 投资 控股公 司 、 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限 公司 任职 , 历 任深 圳市投 资控 股 有限公司 投资 部部 长、 投资 发展部 部长 、企 业一 部部 长、战 略发 展部 部长 ,长 期从事 投融 资 、股权管 理 、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现任 深圳 市投控 产业 园区开 发运 营公 司副 总经 理、 中国 深圳 对外贸易 (集 团) 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司 监事 、 华 润五 丰肉 类食品 (深 圳)有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市建 筑设计 研究 总院 有限 公司 董事。 李自成 先生 , 董 事, , 硕士 研究 生学 历, 中国籍 。 历 任厦 门大 学哲 学系团 总支副 、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司 办公 室主 任、 营业 部经理 、计 财部 经理 、公 司总经 理助 理 、厦门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工 会 、 党总 支副 。现 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庄园芳 女士 , 董 事, 工商 管理硕 士, 经济 师, 中国 籍。 历 任兴 业证 券交 易业 务部总 经理助 理、 负责 人, 证券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 总 经理 , 投 资总监 ; 现 任兴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裁、兴 业创 新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兴 证( )金融 控股 有限 公司 董事 。 杨小松 先生, 总裁, , 经济学 硕士, 注册 会计师, 中国 籍。 历 任德 勤国际 会 计师行会 计专 业翻 译, 光大 银行证 券部 职员 ,美 国 NASDAQ 实 习职 员, 证监 会处 长、副 主任 。2012 年加 入南 方基 金, 担 任督察 长 , 现 任南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 总 裁 、 党 委副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1 姚景源 先生 , 独 立董 事, 经济学 硕士 , 中 国籍 。 历 任国家 经委 副处 长、 商业 部政策 研究室副处 长、 国际 合作 司处 长、 副 司长 、 中 国国 际 贸 易促进 会商 业行 业分 会副 会长、 常务 副会长、 国 内贸 易部 商业 发展 中心主 任、 中国 商业 联合 会副会 长、 秘书 长、 安 徽省 副 秘书 长、安徽省 阜阳 市政 府市 长、 安 徽省统 计局 局长 、 党 组书 记 、 国家 统计 局总 经济 师兼 新 闻发言 人。现任国 务院 参事 室特 约研 究员, 中国 经 济 50 人论 坛 , 中国 统计 学会 副会 长。 李心丹 先生 , 独 立董 事, 金融学 博士 , 国 务院 特殊 津贴专 家, 国务 院学 位委 员会、 教育部全国 金融 硕士 专业 学位 教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中 国籍。 历任 东南 大学 经济 管理学 院助 教 、、 副教 授、 教授, 现 任南京 大学 工程 管理 学院 院长、 金融 工程 研究 中心 主任、 南京 大学创业投 资研 究与 发展 中心 执行主 任、 教授 、 博 士生 导师、 江苏 省省 委决 策咨 询专家 、 上 海证券交易 所上 市委 员会 委员 及公司 治理 委员 会委 员、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 国 信证券等 单位 的博 士后 指导 导师 , 中 国金 融学年 会常 务理事 、 国家 留学基 金会 评审专 家 、 江 苏省资本 市场 研究 会会 长、 江苏省 科技 创新 协会 副会 长。 周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工商管 理博 士, 证券 及投资 学会 高级 资深 会员 , 中国 籍。 曾任 职香 港警务 处( 商 业罪案 调查 科) , 香 港证 券 及期货 专员 办事 处, 及香 港证券 及期 货事务监 察委 员会 , 退 休前 为该会 的法 规执 行部 总监 。 其后 曾任 该会 法规 执 行 部顾问 及香 港汇业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非执行 董事 。现 任香 港金 融管理 局顾 问。 郑建彪先 生, 董 事, 中员 ,经 济学硕 士,20 年以上 证券 从业经 历, 中国籍 。毕业于 财政 部科 研所 , 曾 任职于 市财 政局 、 深 圳蛇口 中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 京 都会 计师 事务所等 机构 , 先 后担 任干 部、 经 理、 副主 任等 工作 。 现担 任致 同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伙)董 事合 伙人 ,中 国证 监会上 市公 司并 购重 组专 家咨询 委员 会委 员职 务。 周蕊女 士, 独 立董 事, 硕 士研究 生学 历, 中 国籍。 曾工作 于北 京市 万商 天勤 (深圳) 律师事务 所、 市中 伦 ( 深圳) 律师 事务 所、 北 京 市信利 (深 圳 ) 律 师事 务 所, 现 任北 京市金杜 ( 深圳 ) 律 师事 务所 华南区 管理 合伙 人, 全联 并购公 会广 东分 会副 会长 、 广东 省律 师协会女律 师委 员会 副主 任、 深圳市 中小 企业 改制 专家 服务团 专家 、 深 圳市 中小 企业公 共服 务联盟副主 席、 深圳 市易 尚展 示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3.2.2 监事 会成 员 舒本娥女 士, 监事,15 年 的证券行 业从 业经历 。毕 业于杭州 电子 工业学 院会 计专业 ,获学士 学位 , 中国 籍 。 曾 任职于 熊猫 电子 集团 公司 , 担 任财 务处 处长 工作 。1998 年10 月加入华泰 证券 , 历 任计 划资 金部副 总经 理、 稽查 监察 部副总 经理 、 总 经理、 计划 财务部 总经 理。现任华 泰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 司财务 负责 人、 计划 财务 部总经 理; 华泰 联合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监事会主 席 、 华 泰长城 期货 有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华泰 紫金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 华泰 瑞通 投资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姜丽花 女士 , 监 事, ,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深圳 电视 大学会 计学专业, 中国 籍。 曾在 浙江 兰溪马 涧米 厂、 浙江 兰溪 纺织机 械厂 、深 圳市 建筑 机械动 力公 司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2 深圳市建 设集 团、深 圳市 建设投资 控股 公司工 作,2004 年 深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司成 立至今,历 任公 司计 划财 务部 副经理 、经 理, 财务 预算 部副部 长, 长期 从事 财务 管理、 投融 资 、股权管 理 、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现 任 深圳 市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考 核分 配部 部长 , 深 圳经 济特 区房地产 (集团 )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深 圳市 建安 ( 集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 、 深圳市 国际 招标有限 公司 董事 、深 圳市 深投物 业发 展有 限公 司董 事。 苏荣坚 先生 ,监 事, , 学士 学位 ,高 级经 济师, 中国 籍。 历任 三明 市财政 局 、财委, 厦门 信达 股份 有限 公司财 务部 、 厦 门国 际信 托投资 公司 财务 部业 务主 办、 副 经理 , 自营业务 部经 理; 现任 厦门 国际信 托有 限公 司财 务总 监兼财 务部 总经 理。 林红珍女士, 监 事 ,投 资 经济 管 理 专 业 学 士 学位, 后 参加 人 民 大 学 金 融 学院 研 究生 进 修班, 中 国籍 。 曾 任厦 门对 外供应 总公 司 会 计、 厦门 中友贸 易联 合公 司财 务部 副经理 、 厦 门外供房地 产开 发公 司财 务部 经理,1994 年进 入兴 业证 券, 先 后担 任计 财部 财务 综合组 负责 人、直属营 业部 财务 部经 理 、 财 务会计 部计 划财 务部 经理 、 风险控 制部 总经 理助 理兼 审计部 经理 、风险管 理部副 总监、 稽核 审计部 副总监 、风险 管理 部副总 经理( 主持工 作) 、 兴业 证券 风险管理 部总 经理 , 现 任兴 业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部总经 理、 兴业 创新 资本 管理有 限公 司监事。 苏民先 生, 职工 监事 , 博 士研究 生, 工程 师, 中国 籍。 历 任安 徽国 投深 圳证 券营业 部电脑工程 师 , 华 夏证 券深 圳分 公司电 脑部 经理 助理 ,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 作保 障部副 总监 、市场服 务部 总监 、电 子商 务部总 监;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张德伦 先生, 职工 监事, 中 员, 硕 士学 历, 中 国籍。 历 任北 京邮 电大 学 副教授、 华为技术 有限 公司 处长 、 汉 唐证券 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 海 王生 物人 力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 悦咨 询公司副 总经 理、 首席 顾问 ,2010 年 1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人 力资源 部总 监 。 徐超先 生, 职工 监事 , 工 商管理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担任建 设银 行深 圳分 行科 技部开 发中心副经 理 ,2000 年 10 月 加入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信息 技术 部主 管 、 总 监助 理 、 副总监、 执行 总 监 ,现 任运 作保障 部总 监。 林斯彬 先生 , 职 工监 事, 民商法 专业 硕士 , 中 国籍 。 先后 担任 金杜 律师 事务 所证券 业务部实习 律师 、 浦 东发 展银 行深圳 分行 资产 保全 部职 员、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法务主管 、 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职 员,2008 年12 月 加入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历任 监察 稽核 部经 理、高 级经 理、 总监 助理 、副总 监, 现任 监察 稽核 部执行 总监 。 3.2.3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吴万善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杨小松 先生 ,总 裁, 简历 同上。 俞文宏 先生, 副总 裁, 中 员 , 工商 管理 硕士, 经济师, 中国 籍。 历 任江 苏省投 资 公司业务 经理 、 江苏国 际招 商公司 部门 经理 、 江 苏省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江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3 苏国信高 科技 创业投 资有 限公司董 事长 兼总经 理。2003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现 任南方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郑文祥 先生 , 副 总裁 , 工 商管理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任职于 湖北 省荆 州市 农业 银行、 南方证券公司 、国 泰君安 证券 公司。2000 年加入 南方基 金,历任 国债 投资经 理、 专户理财 部副总监 、 南 方避 险增值 基金 基金经 理 、 总 经理助 理兼 养老金 业务 部总 监, 现任 南方基 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副总 裁。 朱运东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员 , 经 济学 学士 , 中 国籍。 曾任 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算 司及办公厅、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资公 司,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历 任 分公 司总经理 、产品开发 部总 监、 总裁 助理、 首席市 场执 行官 , 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 委委 员 。 秦长奎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员 , 工 商管 理硕 士, 中国籍 。 历 任南 京汽 车制 造厂经 营计划处科 员 , 华 泰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营 业部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兼 基金 部总 经理 、 投 资银 行总 部副总经理 兼债 券部总 经理 。2005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曾任督察 长兼 监察稽 核部 总监,现 任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纪 委委 员。 常克川先 生, 副总裁 ,中 共 ,EMBA 工商 管理硕 士,中国 籍。 历任中 国农 业银行 副处级秘 书, 南方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投 资业 务部 总经 理、 沈 阳分 公司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 联合证券(现 为华 泰联合 证券 )董事会 秘书 、合规 总监 等职务;2011 年加 入南方 基金,任 职董事会秘 书、 纪委 , 现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董 事会 秘书 、 纪 委 、 南 方资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鹏先 生,副 总裁, 工 商管理硕 士,中 国籍。 曾 任美国 AXA Financial 公 司投资 部高级分析 师,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高级 研究 员、基 金经 理助理、 基金经理、 全国 社保 及国 际业 务部执 行总 监、 全国 社保 业务部 总监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总经 理助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现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 固 定收益 投资 总监 、 南 方东 英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董事 。 鲍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 籍。 历任 财政 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师,南 方证 券有限公 司投 行部及 计划 财务部总 经理 助理,1998 年加入南 方基金, 历 任运 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司 监事 、 财 务负 责人 、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司督察 长、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3.2.4 基金 经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2012 年7 月至2015 年1 月, 夏晨曦 ;2015 年1 月至 2015 年 12月,孟 飞;2015 年 12 月 至今, 李璇 。 李璇女 士, 大学 金融 学学士 、硕 士, 注册 金融 分析师 (CFA ), 具有 基金 从业资 格 。2007 年 加入 南方 基金 ,担 任信用 债高 级分 析师 ,现 任固定 收益 部总 监助 理。2010 年 9 月至2012 年 6 月 ,担 任南 方宝 元基金 经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9 月, 担任 南 方 基金 经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4 理;2010 年9 月 至今 , 担 任南方 多利 基金 经理 ;2012 年 5 月至 今, 担任 南方 金 利基金 经理 ;2013 年7 月至 今, 担任 南 方稳利 基金 经理 ;2015 年12 月 至今 ,担 任南 方润 元 基金经 理。 3.2.5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副 总裁 兼固定 收益 投资 总监 、 南 方东英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 董事 鹏先 生, 交易 管理 部总监 王珂 女士 ,固 定收 益部总 监韩 亚庆 先生 。 3.2.6 上述 人员 之间 不存 在近亲 属关 系。 3.3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1 、依法 募集基 金,办 理或 者委托经 中国 证监会 认定 的其他机 构代 为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售、申 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以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4 、配备 足够的 具有专 业资 格的人员 进行 基金投 资分 析、决策 ,以 专业化 的经 营方式 管理和运 作基 金财 产; 5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 管理 及人事管 理等 制度, 所管理 的基金财 产和 管理 人的 财产 相互独 立 , 对 所管理 的不 同基金 分别 管理 , 分 别记 账, 进行 证券 投资; 6 、 除依 据 《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 外, 不得为 自己 及任 何第 三人 谋取利 益,不得委 托第 三人 运作 基金 财产; 7 、依 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 监督; 8 、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 值,确 定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价 格; 9 、采取 适当合 理的措 施使 计算基金 份额 认购、 申购 、赎回和 注销 价格 的 方法 符合基 金合同等 法律 文件 的规 定; 10 、按 受理 申购 和赎 回申请 ,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回款 项 ; 11 、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基 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12 、编 制中 期和 年度 基金 报告; 13 、严 格按 照《 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履行 信息 披露 及报 告义 务; 14 、保守 基金 商业秘 密, 不得泄露 基金 投资计 划、 投资意向 等 , 除《基 金法》 、基金 合同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另 有规 定外, 在基 金信 息公 开披 露前应 予保 密, 不得 向他 人泄露 ; 15 、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定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收益 ; 16 、依据 《基 金法》 、 基金 合同及其 他有 关 召集 基金份额 持有 会 或配 合基金 托管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依 法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 会; 17 、保 存基 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动 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其 他相 关资 料;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5 18 、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 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讼 或者 实施 其他 法律行 为 ; 19 、组 织并 参加 基金 财产 清算小 组,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保管 、清 理、 估价 、变 现和 分 配 ; 20 、 因 违反 基金 合同 导致 基金财 产的 损失 或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 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其 赔偿 责任 不因 其退任 而免 除; 21 、 基 金托 管人 违反 基金 合同造 成基 金财 产损 失时 , 应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 偿; 22 、按 向基 金托 管人 提供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名册 资料; 23 、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 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托管人; 24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 25 、不 从事 任何 基金 及其他 基金 当事 人利 益的 活动; 26 、 依 照法 律法 规为 基金 的利益 对被 投资 公司 行使 股东权 利, 为基 金的 利益 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 资于 证券 所产 生的 , 不谋 求对 上市 公司 的控股 和直 接管 理; 27 、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和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其他 义务 。 3.4 基金管 理人 关于遵守 法律 法规的 承诺 1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违反《证 券法 》的行 为, 并承诺建 立健 全的内 部控 制制度 ,采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违反 《证券 法》 行为 的发 生; 2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以下违反 《基 金法》 的行 为,并承 诺建 立健全 的内 部风险 控制制度 ,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下 列行 为的 发生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 有财产 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金 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 理的不 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牟 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依照 法律 、行 政 法规有 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 3 、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 员管理 , 强化 职业操 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 权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干 扰、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6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8)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9)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 务规则, 利用 对敲、 倒仓 等手段操 纵市 场价格 ,扰 乱市场 秩序; (10) 贬损 同行 ,以 提高 自己; (11)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2)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发 展; (13)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4) 其他 法律 、行 规 的行 为。 3.5 基金管 理人 关于 性行 为的承 诺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 、承 销证 券; 2 、向 他人 贷款 或者 提 供 ; 3 、从 事承 担无 限责 任 的投资 ; 4 、买 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是 国务 院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5、 向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 出资 或者买 卖基 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发 行的股 票或者债 券; 6、 买卖与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有控股 关系 的股东或 者与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内 承销 的证 券; 7 、从 事内 幕交 易、 操 纵证券 交易 价格 及其 他不 正当的 证券 交易 活动 ; 8 、依 照法 律、 行政 法规 有 关 ,由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 的其 他活 动。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 消上述 性规 定 ,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不受 上述 的限 制。 3.6 基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 定,本 着谨 慎的原则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不 能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受 雇人 或任 何第 三者 谋取利 益; 3 、不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4 、不 以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 织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7 3.7 基金管 理人 的内部控 制制 度 1 、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为了保 证公 司规 范运 作, 有效地 防范 和化 解管 理风 险、 经营 风险 以及操 作风 险, 确保 基金财务 和公 司财 务以 及其 他信息 真实 、 准确 、 完 整, 从而最 大程 度地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利益, 本基 金管 理人 建立 了科学 合理 、控 制严 密、 运行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内部控 制制 度是 指公 司为 实现内 部控 制目 标而 建立 的一系 列组 织机 制、 管理 方法、 操作程序与 控制 措施 的总 称。 内部控 制制 度由 内部 控制 大纲 、 基 本管 理制度 、 部 门业务 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 部控 制大 纲是 对公 司章程 的内 控原 则的 细化和 展开 , 是对 各项 基本 管理制 度的总揽 和指 导, 内部 控制 大纲 明 确了 内控 目标 、内 控原则 、控 制环 境、 内控 措施等 内容 。 基本管 理制 度包 括内 部会 计控制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 度、投 资管 理制 度、 监察 稽核制 度 、基金会 计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信息 技术 管理 制度 、 资料 档案 管理 制度 、 业 绩评估 考核 制度和紧急 应变 制度 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 在基 本管 理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 各部 门 的主要 职责 、 岗 位设 置、 岗 位责任 、操作守 则等 的具 体说 明。 2 、内 部控 制原 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部控 制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或机构 和各 级人员 , 并涵盖到 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馈 等各 个运 作环 节。 有效性 原则 。 通过科 学的 内控手 段和 方法 , 建 立合 理的内 控程 序 , 内控 制度的 有 效执行。 性 原则 。 公 司各 机构 、 部门 、 岗 位在 职能 上应 当保持 相对 , 公 司基 金资产 、 自有资产 、其 他资 产的 运作 应当分 离。 相互制 约原 则 。 公司 内部 部门和 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明 、 相互 制衡 , 并 通 过切实 可行的措施 来实 行。 成本效 益原 则 。 公司 应充 分发挥 各机 构 、 各部 门及 各级员 工的 工作 积极 性, 运用科 学 化的方法 尽量 降低 经营 运作 成本 , 提 高经 济效 益 , 以 合 理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 内部控 制效 果 。 3 、主 要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会计 控制 制度 公司依 据 《中 华人民 计 法 》 等 国家有 关法 律法规 制订 了基 金 会 计制 度、 公司 财务会计 制度 、 会 计工 作操 作流程 和会 计岗 位职 责, 并针对 各个 风险 控制 点建 立严密 的会 计系统控制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8 内部会 计控 制制 度包 括凭 证制度 、 复 核制 度、 账务 处理程 序、 基金 估值 制度 和程序 、 基金财务 清算 制度 和程 序、 成本控 制制 度 、 财务 收支 审批制 度和 费用 报销 管理 办法 、 财 产登 记保管和 实物 资产 盘点 制度 、会计 档案 保管 和财 务交 接制度 等。 (2) 风险 管理 控制 制度 风险控 制制 度由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组织 各部 门制 定 , 风 险控制 制度 由风 险控 制的 目标和 原则、 风 险控 制的 机构 设置 、 风险 控制 的程 序、 风险 类型的 界定 、 风 险控 制的 主要措 施、 风险控制的 具体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度 的监 督与 评价 等部 分组成 。 风险控 制的 具体 制度 主要 包括投 资风 险管 理制 度、 交易风 险管 理制 度、 财务 风险控 制制度以及 岗位 分离 制度 、 防 火墙制 度、 岗位 职责 、 反 馈制度 、 保 密制 度、 员工 行为准 则等 程序性风险 管理 制度 。 (3) 监察 稽核 制度 公司设 立督 察长 , 负责 监督 检查基 金和 公司 运作 的合 法合规 情况 及公 司内 部风 险控制 情况。督 察长 由总 经理 提名 ,董事 会聘 任, 并经 全体 董 事同 意。 督察长 负责 组织 指导 公司 监察稽 核工 作。 除应 当回 避的情 况外 , 督 察长 享有 充分的 知情权和独 立的 调查 权。 督察 长根据 履行 职责 的需 要, 有权参 加或 者列 席公 司董 事会以 及公 司业务、 投 资决 策、 风险 管理 等相关 会议 , 有 权调 阅公 司相关 文件 、 档 案。 督察 长应当 定期 或者不定期 向全 体董 事报 送工 作报告 , 并在 董事 会及 董事 会下设 的相 关专 门委 员会 定期会 议上 报告基金 及公 司运 作的 合规情 况及 公司 内部 风险 控制情 况。 公司设 立监 察稽 核部 门 , 具 体执行 监察 稽核 工作 。 公司 配备了 充足 合格 的监 察稽 核人员 ,明确规 定了 监察 稽核 部门 及内部 各岗 位的 职责 和工 作流程 。 监察稽 核制 度包 括内 部稽 核管理 办法 、 内部稽 核工 作准则 等 。 通 过这些 制度 的建立 , 检查公司 各业 务部 门和 人员 遵守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规 章的情 况; 检查 公司 各业 务部门 和 人 员执行公司 内部 控制 制度 、各 项管理 制度 和业 务规 章的 情况。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19 §4 基金 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 设 银行) 住所: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成 立 于 1954 年10 月 , 是 一家 国内 领先 、 国际知 名的 大型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总部设 在北 京。 中国 建设 银行 于 2005 年10 月 在香 港联合 交易 所挂 牌上 市( 股 票代 码939) ,于2007 年9 月 在上 海证 券 交易所 挂牌 上市(股 票代 码601939) 。 2015 年6 月末 , 本 集团 资 产总 额 182,192 亿元 , 较 上年末 增 长 8.81% ; 客户 贷 款和垫 款总额 101,571 亿元 ,增 长 7.20% ;客 户存 款总 额 136,970 亿元 ,增 长 6.19% 。 净利 润 1,322亿元, 同比 增长 0.97% ; 营业收 入 3,110 亿元 ,同 比增长8.34% , 其中 ,利 息净收 入同 比增长 6.31% , 手续 费及 佣金 净收入 同比 增长 5.76% 。 成本收 入比 23.23% , 同比 下降 0.94 个百分点。 资本 充足 率 14.70% ,处于 同业 领先 地位 。 物理与 电子 渠道 协同 发展 。 总 行成 立了 渠道与 运营 管理部 , 全面 推进渠 道整 合; 营业 网点“ 三 综合 ”建 设取 得新 进展, 综合 性网 点达 到 1.44 万 个, 综合 营销 团队 达 到 19,934 个、综合柜 员占 比达 到 84% , 客户可 在转 型网 点享 受便 捷舒适 的 “一 站式 ” 服务 。 加 快打 造电 子银行的 主渠 道建 设, 有力 支持物 理渠 道的 综合 化转 型, 电 子银 行和 自助 渠道 账务性 交易 量占比达94.32% , 较上 年末 提 高 6.29 个 百分 点 ; 个 人网 上银行 客户 、 企业 网上 银 行客户 、 手机银行客 户分 别增 长 8.19% 、10.78% 和11.47% ; 善融 商 务推出 精品 移动 平台 , 个 人商城 手机 客户端“ 建行 善融 商城 ”正 式上线 。 转型重 点业 务快 速发 展。2015 年 6 月末 ,累 计承 销 非 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 2,374.76亿元, 承销 金额 继续 保持 同业第 一;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只 数和 新发 基金 托管 只数均 列市 场第一, 成 为首 批香 港基 金内 地销售 代理 人中 唯一 一家 银行代 理人 ; 多 模式 现金 池、 票 据池 、 银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20 联单位 结算 卡等 战略 性产 品市场 份额 不断 扩大 , 现 金管理 品牌 “ 禹道 ” 的 市 场影响 力持 续提升; 代理 中央 财政授 权支 付业务 、 代理 中央非 税收 入收缴 业务 客户 数保 持同 业第一 , 在同 业中首家 按照 财政 部要 求实 现中央 非税 收入 收缴 电子 化上线 试点 。 “鑫 存管 ” 证 券客户 金第三方 存管 客户 数 3,076 万户, 管理 资金 总 额 7,417.41 亿元 ,均 为行 业第 一。 2015 年 上半 年,本 集团各 方面良好 表现 ,得到 市场 与业界广 泛认 可,先 后荣 获国内 外知名机 构授 予 的 40 多项 重 要项 。 在 英国 《银 行家》 2015 年 “世 界银 行 1000 强 排名”中,以 一级 资本 总额 继续 位列全 球第 2; 在美 国《 福布斯 》杂 志 2015 年 全球 上市公 司 2000强排名 中继 续位 列 第 2 ; 在美国 《 财富 》 2015 年世 界500 强排 名 第 29 位 , 较 上年 上升9 位; 荣 获美 国 《环 球金 融 》 颁发的 “2015 年 中 国最佳 银行” 项; 荣获 中国银 行业 协会授予 的 “ 年度 最具 社会 责任金 融机 构 ” 和 “年 度社会 责任 最佳 民生 金融 ” 两 个综 合大。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 下 设综 合处、 基金市 场处 、 证 券保 险资 产 市场处 、理财信 托股 权市 场处 、QFII 托 管处 、养 老金托 管处 、清算 处、 核算 处、 监督 稽核处 等 9 个职能处 室, 在上 海设 有投 资托管 服务 上海 备份 中心 ,共有 员工 210 余人 。自2007 年 起, 托管部连 续聘 请外 部会 计师 事务所 对托 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制 审计 , 并已 经成 为常 规化的 内控 工作手段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赵观甫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总经理 , 曾 先后 在中 国建 设银行 郑州 市分 行、 总行 信贷部 、 总行信贷 二部 、 行 长办 公室 工 作, 并 在中 国建 设银 行河 北 省分行 营业 部、 总行 个人 银 行业务 部 、总行审 计部 担任 领导 职务 , 长 期从 事信 贷业务 、 个 人银行 业务 和内 部审 计等 工作 , 具 有丰 富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张军红 ,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青 岛分 行、 中国 建设银 行 总行零售 业务 部 、 个人 银行 业务部 、 行长 办公室 , 长 期从事 零售 业务 和个 人存 款业务 管理 等工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务 管理 经验 。 张力铮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副 总经理 , 曾 就职 于中 国建 设 银行总 行建 筑经 济部 、 信 贷 二部、信贷部 、 信 贷管 理部 、 信 贷经营 部、 公司 业务 部, 并在总 行集 团客 户部 和中 国建设 银行 市分行 担任 领导 职务 , 长 期从事 信贷 业务 和集 团客 户业 务 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务管理 经验 。 黄秀莲 ,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总 行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 托 管业务管 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办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一 直秉 持 “以 客户为中心 ” 的 经营 , 不 断加强 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 制, 严 格履 行托 管人 的各 项职责 , 切 实资产 持有 人的 权益 , 为 资产 委托 人提供 高质 量的托 管服 务 。 经过 多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21 建设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大 , 托管 业务品 种不 断增加 , 已形 成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 、 社 保基金、 保险 资金 、 基 本养 老个人 账户 、QFII 、 企业 年金等 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 务体系 , 是 目前国内托 管业 务品 种最 齐全 的商业 银行 之一 。截 至 2015 年末 ,中 国建 设银 行已 托管 556 只证券投资 基金 。中 国建 设银 行专业 高效 的托 管服 务能 力和业 务水 平, 赢得 了业 内的高 度认 同 。中国建 设银 行自 2009 年至 今连续 五年 被国 际权 威杂 志《全 球托 管人 》评 为“ 中国最 佳托 管银行”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管 规章和本行 内有 关管 理规 定, 守法经 营、 规范 运作 、 严 格监察 , 确 保业 务的 稳健 运行, 基金财产的 安全 完整 , 确 保有 关信息 的真 实、 准确 、 完 整、 及 时,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合 法权益。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 负 责全 行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 托管业务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检 查指导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专门设 置了 监督 稽核 处, 配备了 专职 内控监督人 员负 责托 管业 务的 内控监 督工 作, 具有 行使监 督稽 核工 作职 权和 能力。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 系,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 控 制制 度、 岗 位职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可以 托 管业 务的 规范 操作 和顺利 进行 ; 业 务人 员具 备从业 资格 ; 业务管理 严格 实行 复核 、 审 核、 检 查制 度, 授权 工作 实行集 中控 制, 业务 印章 按规程 保管 、 存放、 使 用, 账 户资料 严格 保管, 制约机 制严 格有 效 ; 业务操 作区 专门 设置, 封闭管 理, 实 施音像监 控; 业务 信息 由专 职信息 披露 人负 责, 防止 泄密; 业务 实现 自动 化操 作, 防 止人 为事故的发 生, 技术 系统 完整 、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一) 监督 方法 依照 《 基金 法 》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 用自行开发 的 “托 管业务 综合 系统—— 基 金监 督子 系统 ” , 严格 按照 现行 法律 法 规以及 基金 合同, 对基 金管 理人 运作 基金的 投资 比例 、 投 资范 围、 投 资组 合等 情况 进行 监督, 并定 期编写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报告 ,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 在 日常 为基金 投资 运作 所提 供的 基金清 算和 核算服务 环节 中, 对基 金管 理人发 送的 投资 指令 、 基 金管理 人对 各基 金费 用的 提取与 开支 情况进行检 查监 督。 (二) 监督 流程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22 1. 每工 作日 按时 通过 基金 监督子 系统 ,对 各基 金投 资运作 比例 控制 指标 进行 例行监 控 ,发现投 资比 例超 标等 异常 情况, 向基 金管 理人 发出 书面通 知, 与基 金管 理人 进行情 况核 实 ,督促其 纠正 ,并 及时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 2. 收到 基金 管理 人的 划款 指令后 , 对 涉及 各基 金的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及交 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 合规 性监 督。 3. 根据 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情况, 定期 编写 基金 投资 运作监 督报 告, 对各 基金 投资运 作的合 规性 、投 资独 立性 和风格 显著 性等 方面 进行 评价,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 4. 通过 技术 或非 技术 手段 发现基 金涉 嫌违 规交 易 , 电 话或书 面要 求基 金管 理人 进行解 释或举证 ,并 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23 §5 相关 服务机构 5.1 销售机 构 5.1.1 直销 机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中 心区 福华 一 6 号 免税商 务大 厦塔 楼 31 、32 、33 层整层 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 、82763906 传真: 联系人 :张 锐珊 5.1.2 代销 机构 代销银 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建设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市西城 区 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 : 市西城 区 闹市口大 街 1 号院1 号楼 代表 人:王 洪章 电话:010 -66275654 传真:010 -66275654 联系人: 王嘉朔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市西城 区 复兴门内 大街 55号 代表 人:姜 建清 联系人: 陶仲伟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中国农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市东城 区 建国门内 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 : 市东城 区 建国门内 大街 69号 代表 人:刘 士余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 24 4 中国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市西城 区 复兴门内 大街 1 号 代表 人:田 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交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 市银城 中 188 号 代表 人:牛 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联系电话 :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招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代表 人:李 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中国邮政 储蓄银 行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市西城 区 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 : 市西城 区 金融大街3 号 代表 人:李 国华 客户服务 电话:95580 联系人: 王硕 传真:(010 )68858117 公司网址 :上海浦东 发展银 行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浦东南 5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 市中山 东 一 12 号 代表 人:吉 晓辉 联系人: 高天、 虞谷云 联系电话 :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市东城 区 朝阳门北 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 东城区 朝 阳门北大 街 9 号东方文化大 厦 代表 人:常 振明 联系人: 廉赵峰 电话: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广发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 市越秀 区 东风东713 号 代表 人:董 建岳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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