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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有了“身份证”

  近日,在严格管控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后,四川广安的一名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人员将同一批次的鸡蛋装箱,并在每个箱子上贴上了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就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蔬菜、水果、畜禽等农产品上市,都要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需标注产品名称、数量、产地、生产者信息及开具日期,同时在显著位置印有承诺内容。生产者可采取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形式开具合格证,一经开具就将作为日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追溯依据。

  今年2月份,广安市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市3194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试行范围。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是面对小农户、大市场、多品种、广区域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依然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工作人员罗维表示,通过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可以真正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把监管效能提升起来,强化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让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食用农产品。

  据了解,广安市在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中,要求全市县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企业、有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企业须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农事活动等信息;鼓励支持其他生产主体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等信息。

  罗维介绍,2月份刚施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时候,广安市部分生产主体负责人表示不理解,觉得很麻烦。“通过县级农业农村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培训指导,大多数生产主体负责人转变了观念。”

  四川欧阳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所有上市销售的“广安蜜梨”都有了“身份证”,这张“身份证”让产品销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有了‘身份证’,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相关信息,这也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放心地购买产品。”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2.49万张,附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0万余吨。

  罗维介绍,下一步,该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市场索证查验力度,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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