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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启动食品经营备案“多证合一”

  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在全省率先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这意味着,在厦门,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可以在申请营业执照时,通过同步填写《“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一并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据了解,厦门市商事登记已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经营者无需到窗口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一趟不用跑”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备案。2019年底,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大胆探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从许可改为备案。截至2021年12月,厦门市已有7900多家市场主体办理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今年元旦起,我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执行。厦门市市场主体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活动前,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但既销售预包装食品,又销售非预包装食品的,则只需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无需同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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