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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告新疆轻工设计院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批市级文物单位城市“紫线”划定规划项目。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文物局。项目内容:乌鲁木齐市第六批市级文物单位“紫线”划定规划编制。二、招标项目概况:2015年7月,经乌鲁木齐市办公厅《市人民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三项)批准的第六批市级文物单位。具体包括:新疆昆仑宾馆、乌鲁木齐红山邮政大楼、柴窝堡知青苑、水西沟娘娘庙、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建筑群、青山亭、乌鲁木齐原军官俱乐部礼堂、乌鲁木齐机场塔台、乌鲁木齐航空站塔台、乌拉泊村烽火台、柴窝堡湖烽火台、新疆化肥厂烽火台、潘家地烽火台等13处市级文物单位。涉及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等多个行政辖区。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备本项目所要求的特定条件,是乌鲁木齐市第六批市级文物单位城市“紫线”划定规划项目的唯一适用单位,无法由多家单位招标采购,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预报价46.8万元。四、拟定的唯一项目编制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水区新兴街五号;电话:;五、专家评审意见: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备本项目所要求的特定条件,是乌鲁木齐市第六批市级文物单位城市“紫线”划定规划项目的唯一适用单位,经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专家组:刘卉兵团建工设计研究院高工、潘世平新疆轻工设计院高工、丽新疆轻工设计院高工、刘铭乌鲁木齐有色设计研究院高工、郭万里新疆普利达工程公司高工。六、公示期限: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新疆轻工设计院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991--2816875;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文物局;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323号新拓大厦6楼;联系人:吐尔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联系人:芦磊;联系方式:0991--26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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