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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园林局属下8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2016年4月5日

另外,本次审计还发现该局属下8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45.54万元。其中: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办公室车辆运行及费超支0.87万元,国营梳脑林场车辆运行及费超支8.26万元,广州市增城林场车辆运行及费超支6.46万元、公务接待费超支1.91万元,大岭山林场车辆运行及费超支10.03万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车辆运行及费超支7.77万元;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超支5.31万元,广州市绿化公司白云苗圃车辆运行及费超支2.97万元,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车辆运行及费超支1.96万元。

增城林场虚列费用支出150万元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怀宇)增城林场虚列费用支出,大岭山林场违规发放福利费,属下12个单位有8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这是广州市审计局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后得出的结果。

增城林场虚列费用支出,大岭山林场违规发放福利费,属下12个单位有8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本次审计发现,该局属下广州市增城林场虚列费用支出150.49万元,属下4个单位非税收入159.40万元未上缴财政。

本次审计发现,该局属下广州市增城林场虚列费用支出150.49万元,属下4个单位非税收入159.40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国营梳脑林场46.10万元,广州市增城林场61.11万元,大岭山林场26.19万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26万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违反零余额账户管理,未经广州市财政局审批,将财政专项资金1538.70万元划拨到经营账的基本户。大岭山林场福利费使用不合规,在“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以伙食补助、慰问费、降温、劳保费等名义发放资金18.06万元。

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市审计局对市林业和园林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林业和园林局本部和属下市增城林场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林业和园林局本级及属下单位表示将加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督促按财政国库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按使用福利基金。对虚列支出、非税收入未上缴问题,市林业和园林局属下单位已整改完毕。

12个单位8个“三公”经费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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