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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上“被拆迁房”在“红线”内重庆市轻工设计院

在南部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记者见到相关人员,他们出示了一张2012年的规划图,显示该房屋没有在拆迁“红线”内。

“当时,双方签订协议时,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看的关于‘金桂名苑’小区规划图纸上,我们的房子确实在规划的‘红线’之内。”李旭兵说。

李旭兵等4户还称,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还房楼层确认材料》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必须是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才能认定协议无效。双方签订的这两份协议并不属于《合同法》无效的情形。其法律效力应当得到认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

“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是该公司草拟的,那明明有‘根据……省人民批准的《南部县县城总体规划》’等字样。如今,该公司却以‘未纳入规划’为由,还房。这难道不是他们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吗?”李旭兵等4户人还说,该公司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拟定上处于主动地位,他们处于被动地位。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该公司已经完善了相关拆迁手续,才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

记者在南部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了解到,“金桂名苑”存在“改变容积率”、“在楼顶上加层”等多种违规情况,目前,他们正在进行查处。

19日,记者多次联系四川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希望就上述诸多问题进行核实,但对方均以“不在南部”为由,采访。

“金桂名苑”小区存在多种违规情况

建设规划局部门将对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何处罚?该起官司将如何进展?四川在线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总平面”图上“被拆迁房”在“红线”内

在李旭兵等4户人家提供的一张由“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园林景观分院”设计的关于“金桂名苑”小区的“总平面”图上,记者还看见,4套“争议房”所在的在“红线”之内,属于“金桂名苑”小区内的绿化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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