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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方案 推进储能标准化建设

为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储能标准化建设工作,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标是,到2021年,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储能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较为系统的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储能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储能标准国际化。
《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包括:
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储能标准化建设,协调解决储能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储能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协调相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及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间的沟通及协作。
建设储能标准体系。跟踪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针对储能设施在能源系统的应用,建立涵盖储能系统与设备及其应用,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关键储能标准制定,鼓励新兴储能技术和应用的标准研究工作。
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推进储能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有效结合,鼓励在储能工程示范项目中开展标准应用、验证、研制,将成功的工程应用经验转化为标准。开展储能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储能工程应用,发挥标准化对储能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积极承担储能技术国际标准制修订任务,实质性参与储能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在国际标准研究和验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储能国际标准的转化率。通过双边、多边能源国际合作,促进储能标准国际化。
《实施方案》还配套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储能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储能领域标准的重大问题,统筹部署储能领域标准化工作计划。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储能标准信息平台,共享储能标准化工作动态信息。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定期将标准制修订成果和工作信息在平台上共享。加强技术交流。加强储能标准宣贯,积极开展技术交流,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推动储能标准应用实施和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对内容滞后、交叉重复、使用率低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推进标准修订、整合或废止。(邹洁)


转自:中国工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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