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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农不用等了!两部门发通知,这几种蛙可出售食用

这两天

四川蛙农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黑斑蛙、棘胸蛙等人工养殖蛙类

无论是进入市场还是食用

均不违反政策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等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意味着相关人工养殖蛙类无论是进入市场还是食用,均不违反政策。

01

黑斑蛙等人工养殖全面放开

黑斑蛙、棘胸蛙等蛙类在四川俗称“青蛙”。据统计,四川以食用为目的的青蛙人工繁育单位有1000余家,存栏约7000万只(不包括美蛙、牛蛙数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随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表示,关于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绝大多数养殖龟鳖等可以养殖食用。但已经人工驯化20多年,早已实现全人工养殖的黑斑蛙、棘胸蛙等青蛙品种是否可以养殖食用,仍没有定论。

5月2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等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四川省水产局渔政处处长张志英表示,相关政策的出台,代表着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等相关蛙类的人工养殖已经全面放开。

目前,人工养殖的黑斑蛙、棘胸蛙等无论进入市场还是食用,均不违反政策。

02

养殖户复工 争取把损失补回来

目前,南充、绵阳、自贡等地的青蛙养殖户,已开始复工养殖售卖。对于疫情期间遭受的损失,养殖户表示,下半年将扩大规模,争取把损失补回来。

“活蛙受市场波动大,我们打算做深加工,推出真空包装的冷吃蛙产品,做出自己的品牌。”自贡市富顺县骑龙镇大田村村支书郭平说。

针对目前青蛙养殖业中缺乏检验检疫环节的问题,张志英说,将根据水产品相关生产管理规定,在养殖前,由水产部门对相关蛙类的种苗进行检验检疫,“进一步完善蛙类养殖产业的管理,促进其健康运行。”

来源:四川日报

官 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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