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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8年7月28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谨定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2018年8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16,758,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92%)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保证本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青岛海信空调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经本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青岛海信空调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本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同。

  增加上述议案后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详见本公司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本公司现把增加临时提案后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15:00一2018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18年8月17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或其授权人,若填妥并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交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请见附件一),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本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1项普通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2项普通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的公告》;特别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内资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线、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除应当在2018年8月27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交回本公司外(回复方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还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18年8月17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以前,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8月27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邮编:528303 传线(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1. 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内外股东(包括在2018年8月17日或之前已成功递交经核实股东过户申请文件的境外股东)。由2018年8月18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止,公司将暂停办理H股股东过户登记手续。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本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变更本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A股以及H股中文证券简称拟由“海信科龙”变更为“海信家电”, 英文证券简称拟由“HISENSE KELON”变更为“HISENSE H.A.”(变更后的H股证券简称最终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为准)。本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随着本公司发展壮大,资产状况大幅改善,营业收入规模稳步扩大,盈利水平大幅提升:资产总额从2008年的37.79亿元大幅增长至2017年的214.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负转正,且截至2017年年末大幅增加至64.45亿元;营业收入从2008年的86.35亿元大幅增长至2017年的334.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负转正,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亿元。本公司已从单一生产冰箱、家用空调的家电制造企业发展成为集生产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洗衣机、厨房电器、环境电器、商用冷链等产品于一体的综合电器产品制造企业。

  此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续通过开展体育营销践行“国际化”战略,先后赞助澳洲网球公开赛、F1英菲尼迪红牛车队并相继成为2016年欧洲杯赞助商以及2018年FIFA世界杯官方赞助商,“海信”品牌海内外知名度大幅提升。

  为更好地反映本公司主营业务实际和战略定位,以及为进一步发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协同效应,满足本公司品牌管理与品牌发展需要,从而提升本公司影响力,本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以及证券简称。

  本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体现公司主营业务实际和战略定位,以及有利于发挥品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加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全称事项。

  五、其他事项说明(一)本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全称“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二)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全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证券简称变更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及《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及贾少谦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的公告》,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随着本公司发展壮大,本公司已成为集生产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洗衣机、厨房电器、环境电器、商用冷链等产品于一体的综合电器产品制造企业,为更好地反映本公司主营业务实际以及战略定位,满足本公司品牌管理与品牌发展需要,同意本公司中文全称由“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由“HISENSE 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LTD.”。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全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同时办理《公司章程》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证照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投资方名称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本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的公告》)。

  同意本公司A股以及H股中文证券简称由“海信科龙”变更为“海信家电”, 英文证券简称由“HISENSE KELON”变更为“HISENSE H.A.”(变更后的H股证券简称最终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为准)。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的具体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本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如下:同意将《公司章程》第1.2条的“注册中文名称”修改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修改为: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LTD.;同意将《公司章程》第25.3条的“公司”释义修改为:“公司”指本公司,即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阅相关文件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和勤勉尽职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资金往来均为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协议规定的账期结算,交易金额未超出协议规定的上限;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情况。此外,我们并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体现公司主营业务实际和战略定位,以及有利于发挥品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加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全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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