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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携手多家企业制定首个空气净化器在家居环境下的性能评价团

  日前,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设计研究与院评测中心牵头制定的首个《空气净化器在家居环境下的性能评价要求》团体标准,已经列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团体标准制定计划。

  2020年3月5日下午,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空气净化器在家居环境下的性能评价要求》团体标准启动会暨第一次标准启动会(线上会议)正式召开。原国家质检总局巡视员、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邓瑞德到会指导,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设计研究与评测中心部长宋力强,健康家电检测中心副部长邓哲,以及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与了本次会议。

  《空气净化器在家居环境下的性能评价要求》团体标准是行业内首个在实际的家居环境下,对空气净化器去除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的效果的客观评价。在实际的家居环境中,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处于长期的、低浓度、缓慢释放的状态。为此,该项团体标准将采用老化后的人造板材来代替实际家居环境中的木质家具作为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污染源,同时还提高了室内甲醛浓度的标准限值。

  此项标准的制定,将引导企业从消费者实际使用的角度对产品进行创新升级,同时促进行业从消费者使用的环境和使用的角度来制定相关的评价要求,从标准的角度给消费者一个直观的选购和使用指导。

  原国家质检总局巡视员、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邓瑞德在标准启动会上首先致辞,他表示:“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是家电行业中的探索和创新,更贴近消费者实际的使用情况,对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空气净化器在家居环境下的性能评价要求》团体标准已经正式列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2020年标准制定计划。希望大家在本次线上启动会议上踊跃发言,对本次标准制定的框架结构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启动会上,标准编制组代表就本项标准编制的背景、目的、意义、框架结构、室内甲醛浓度限值、编制的初稿草案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介绍和说明。会上也对人造板材甲醛释放规律、怎样才能合理的模拟出实际家居环境下的低浓度甲醛释放曲线来代替实际家居环境中的木质家具、消费者关心的市场上带有数值显示功能的除甲醛净化器产品是否能够准确的将室内甲醛浓度显示出来等诸多议题展开了讨论。

  最后,与会代表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一致同意增加对带有数值显示功能的除甲醛空气净化器产品数值显示的准确性的考核,提高室内甲醛浓度的标准限值,并最终确定了标准的框架结构及标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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