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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至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陈大威为宁夏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刘启冬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建龙为宁夏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薛正俭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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