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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设福建自贸试验区

三、以创新提升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空间

自去年4月挂牌运行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紧紧围绕总体方案,按照“创新试验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新高地”战略定位,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持续先行先试,深化,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一、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已取得阶段性

2.有效集聚政策叠加效应。福建自贸试验区拥有21世纪海上丝绸之核心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平潭“两个窗口”

1.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建立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管理架构,成立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分别成立了管委会和办事机构,负责推进片区建设和试验任务落地。建立项目推进、评估推广、信息发布机制,实施创新举措、招商引资、措施通报制度。推动落实《总体方案重点试验任务》,率先编制《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19)》,开展第三方评估,研究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1.全面提升资源配置能力。福建自贸试验区由“一区三园”组成,其中,福州片区涵盖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港区;厦门片区包括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象屿保税区、东渡港区、航空港区、邮轮母港配套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港区;平潭片区由港口经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旅游商贸区构成。要发挥比较优势,持续完善管理架构,探索实施具有区域个性化,能够融入“对台”特色和“海丝”元素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要素资源配置能力。

3.尽快形成高地。福建自贸试验区“侨台”特色、海洋资源优势突出,必须根据各个片区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强化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推进载体平台建设,完善对外通道,与21世纪海上丝核心区建设形成“磁吸效应”,提升产业承接和项目落地能力。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促进政策衔接,补齐发展短板,提升经济增长动能,并与上海、天津、广东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形成各具特色的高地。

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一种制度创新,必须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凸显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区域特色与发展空间。

要发挥制度创新、内聚外引优势,探索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种规则的新径,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福建自贸试验区紧盯目标任务,加快投资贸易、两岸合作、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

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构建闽台通关合作新机制,发展两岸电子商务,方便跨境电商入境快件,加快建设两岸贸易中心、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四是便利两岸人员往来。对台实施更加便利的入出境政策,推动实施两岸机动车辆互通和驾驶证互认。五是深化金融合作。加强金融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扩大台资金融机构营业范围。

2.探索两岸经济合作新模式。明确功能定位,促进货物、资金、人员往来和服务便利化,深化闽台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产业对接。重点承接地区产业转移,促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拓展闽台产业价值链合作,合作打造品牌,共同制定标准,构建双向投资合作新机制。二是促进贸易便利化。扩大通信、运输、旅游、医疗等领域,降低投资资质与门槛,自然人到自贸试验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备案。三是

5.保障水平提高。颁布实施《中国(福建)贸易试验区条例》,突出鼓励创新、两岸合作、人才支撑,构建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支持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福建省批准三个片区成立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检查室,建立商事仲裁和商事调解制度,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加快形成可对比能够互补的经验。福建自贸试验区由“一区三园”构成,各个片区功能与试点任务不尽一致,要差异化发展。一是突出对比经验。发挥厦门、福州、平潭片区特色优势,通过“点对点”“点到面”的复制、“点到全省”“点到全国”的推广,促进资源整合,提高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种规则能力。二是形成互补经验。推进厦门与高雄、平潭与台中、福州与台北的区域合作,加快形成“以点带面、从线到面、沿线”区域合作格局,促进闽台融合发展。三是联动互动发展。借鉴上海、天津、广东自贸试验区经验,主动承接外溢效应,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联动互动发展。经过三至五年的探索,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功能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规范的贸易园区。

3.对台交流合作深入发展。探索实施两岸通关合作新模式,率先单方采信地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结果,率先实施输往商品快速验放机制。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创新闽台合作机制,对台产业合作、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关检合作、人员往来创新点上升为地方条例,闽台金融合作取得新突破。全国首创两岸征信查询系统,设立跨海峡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率先设立“海峡号”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

主办:福建省人民办公厅承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二、制度创新、内聚外引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

1.推进简政放权与制度创新。扩大与深化相结合,转变职能,推进功能培育与制度创新。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对标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制度安排,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构建全方位对外新格局。二是促进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清单”“责任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完善评估推广机制,建设公开透明依法的服务型。三是培育发展功能。开展“压力测试”,减少和取消投资准入,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扩大金融对外,加快建设市场化、化、国际化营商。四是底线思维。进一步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扩大“风险测试”,有效国家利益和。

4.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增强。建立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制度,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动机制。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度。在全国建立第一张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清单,利用大数据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外资准入后监管,重点防控放宽行业准入、扩大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不断完善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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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核心区建设。双轮驱动,优化对外布局,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建设。一是互联互通重要枢纽。完善港口、空港设施,加快建设国际航线、物流园区、集散和配送中心,加快建设厦门、福州、泉州节点城市,构建安全高效便捷的交通枢纽网络,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二是经贸合作前沿平台。发挥海上丝绸之的重要起点、蓝色海洋经济实验区和海外华侨华人作用,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海洋产业、能源矿产、旅游、金融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建设产业“生态群落”,推进“海外福建”“海上福建”建设,拓展经济利益空间。三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用足用好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当好的领跑者。四是人文交流重要纽带。文化搭台,推进建设“海丝”城市联盟、国际文化交流、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强化人文交流合作,扩大互利共赢的合作基础。

(闽台合作的窗口、国家对外的窗口)功能,享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政策优惠。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线图,问题导向,积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实践,集合政策优势,提高政策“含金量”,促进政策“红利”落地。要主动对标先进,围绕政策创新,通过对比互补试验,形成更多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4.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应以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核心,开展跨境本外币融资业务和个人境外投资试点,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加快发展区域性金融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土地信托基金,探索建立信托登记服务机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健康保险、再保险机构,打通联结金融市场、信贷市场与实体经济通道,拓展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作者为福建省人民顾问,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2.投资贸易便利化提升。加大创新推广力度,为全省全国实践提供范本和标杆。促进投资便利化,树立“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全国范本,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简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章审批、一次出件(综合审批决定书)”综合审批法,实现投资审批手续格式化。促进贸易便利化,实施主导,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防共建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关检合作“一站式”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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