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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2021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榜单揭晓 “零添加”居首位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我们在论坛食品广角版块向广大网友征集了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通过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共提出90多个词汇,根据提名次数和在食品资讯频道出现的热度,我们从这些词汇中筛选出16个词汇进行了整理。

  2022年2月18日,由食品伙伴网发起的“2021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结束。按照以往的惯例,本次活动首先由食品论坛的热心网友针对2021年热门事件概括成一个关键词提交,后经过整理筛选出16个候选词汇,并于2022年1月15日-2月18日在食品论坛投票。期间共有663位经过审核认证的注册网友参与投票,最终选出“零添加”、“反食品浪费”、“生鲜电商”等十大热门词汇。

  投票结果显示,“零添加”高居“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榜首,“反食品浪费”、“生鲜电商”分别列第二位、第三位。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随着大家对健康、减肥越来越重视,各种宣称“0糖0脂0卡”的饮料和食品进入大众视野,并迅速赢得大众的喜爱。其中,元气森林就凭借“0糖0脂0卡”的宣传卖点迅速抢占市场,成为了国内的网红饮料品牌。但是,元气森林的一则致歉声明却让人们发现,原来“0蔗糖”与“0糖”是有区别的。

  2021年4月10日,元气森林在其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一封题为“一个迟来的升级”道歉信称,在乳茶产品的产品标示和宣传中,没有说明“0糖”和“0蔗糖”的区别,容易引发误解。最近元气森林对乳茶做了修正升级:一方面,从2月4日起生产的大部分元气森林乳茶和3月18日起生产的全部元气森林乳茶,包装从原来的“0蔗糖低脂肪”改为“低糖低脂肪”;另一方面,3月20日起生产的全部元气森林乳茶,原料中不再含有结晶果糖。元气森林同时提醒:乳茶有奶所以是有糖的。

  “0蔗糖”不等于“0糖”。如果不是元气森林的这个“提醒”,相信大多数消费者至今都难以区分这两者概念。“0蔗糖”只能说在加工过程中未添加蔗糖作为甜味剂,但并不代表该类饮品内不含有葡萄糖、麦芽糖、果糖等其他糖类。而“0糖”则要求每100克或100毫升糖含量不能超过0.5克,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糖。

  近年来,“0蔗糖”“零添加”概念有炒作泛滥之势,宣称“零添加”已成为不少品牌的营销法宝。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健康的向往,玩起文字游戏,而消费者却因为搞不清概念,被误导消费,花了钱却没有买来健康。

  2020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改后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未使用的物质,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予以强调。

  作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的经营者,应当清楚无蔗糖与无糖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在外包装上印上“0蔗糖”字样,并以此为卖点,难免有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当然,消费者也该吃一堑长一智,仔细辨别,才能不被误导。

  网友们一致认为,添加了什么,没添加什么,配料表里应该清清楚楚,所谓零添加,零XX,只不过是某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玩概念误导部分不明的消费者,利用人们的营养健康误区进行炒作,从而达到营销目的。“零添加”闹剧的背后,反映出食品有关科普的缺失和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铺天盖地的商业噱头。

  有网友认为,元气森林为“0蔗糖”道歉,满满的都是忽悠,消费者被如此套路的事件屡见不鲜。商家往往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而理直气壮。诸如“零蔗糖”这类的用语一旦形成潮流,是否会为一个大群体甚至一代人的健康埋下隐患?逐利和社会责任如何平衡或兼顾?所以,对经营者来说,诚实守信是法宝,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蔗糖、果糖等糖分,大多数网友表示,标注不添加并不表示不含有或者含量低,未必表示食品的能量低;对于食品添加剂,合理合法使用不影响食品安全,标注不添加也未必表明食品更安全或者更健康;营养元素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适量食用对健康是有益的,或者说至少是无害的。建议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不要轻易相信标签上的营养宣称,要学会读懂营养标签,建议将这种零添加的声称彻底禁止。

  因此,有部分网友提议,法规制度的滞后性已不容忽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滞后立法观对于瞬息万变的社会管理已经捉襟见肘。在食品行业,迫切需要的是立法预测,以此来抵消法律滞后性的影响。

  “民以食为天”,14亿人的吃饭问题永远是头等大事。虽然我国社会经济水平高了,但人均耕地面积小,自然资源有限。去年新冠疫情突发给世界上的一些地区造成粮食危机,让我们意识到保障粮食安全绝非一朝一夕的政策,而是一以贯之的坚持。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止食品浪费也是重要的一环。《反食品浪费法》的通过和颁布,让制止食品浪费有了法律支撑,将有利于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1月5日,全国会就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对立法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以及草案的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违反《反食品浪费法》中这些规定,相关责任主体会将受到严厉处罚。

  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落实,2021年6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公告》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单位食堂要不断加强反食品浪费管理,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环节中的减损管理。鼓励学校食堂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浪费行为。机关食堂要引导干部职工用餐节约,细化完善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告》强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创新反食品浪费举措,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研究,对不同保质期和储运要求的食品或检验合格产品的备样,通过捐赠、拍卖、合规留用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公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和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贯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1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严格食品浪费相关信息监管,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节目停播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加强质量管理从源头降低食品浪费,还要积极参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低碳消费”等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可持续消费意识的增强和消费习惯的养成。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提高反食品浪费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原料综合利用率;确保食品安全,防止变质;科学设置、显著标识食品保质期;加强反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积极争取监管机构的支持。

  随着《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反对食品浪费已经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条文。在新冠疫情肆虐的背景下,全球粮食供应和食品价格大幅波动,《反食品浪费法》的推出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 第2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949号)

  粮食安全关系,无论对世界还是国内,让所有人都吃饱饭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餐饮浪费和粮食浪费日益严重。大部分网友认为,《反食品浪费法》的发布和实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已经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条文,是社会法治化的进步,浪费食品不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违法行为,这是质的飞跃。希望这部法律的实施能让我国食品浪费的现象有所遏制,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秀传统深入人心。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在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反食品浪费法》,其目标则是带领全社会进一步养成珍惜食物、反对奢靡、合理饮食的风气,但万事开头难,法律如何能够接地气地深入人心、正常运行则是难中之难!例如:相对于较规范、合规程度较高的大中型餐饮,如何督促、推进、鼓励数量更多的、法规意识普遍滞后的小型餐饮执行与其逐利目标相悖的举措?如何让消费大众正确认识临期食品?餐厨废弃物、过期食品、回收食品、食品加工废品等可再利用物料的风险评估、用途去向以及法规基础何时才能明确?显然,这些“脚”不落地,法规难以向实。

  近年来,生鲜电商的发展如火如荼。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者更喜欢快速、便捷的购物方式,尤其受疫情影响,“无接触配送”、手机下单买菜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因此,社区生鲜、无人零售等各式各样的新零售模式层出不穷,网络社区团购发展迅速,各种生鲜电商平台应运而生,日渐成为新零售的热门模式。

  生鲜电商,顾名思义是指以生鲜类产品为核心的电商平台,随着模式的不断更迭,现类型主要有O2O模式、自营前置仓模式和社区团购模式等,其中包括盒马鲜生这样可以配送货品的生鲜超市,以及叮咚买菜等线上生鲜平台,还有滴滴上线的橙心优选,美团推出的美团优选,拼多多上线的多多买菜,京东的社区团购平台京东到家等。

  然而,随着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部分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推行低价倾销抢占市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场监管部门也不断接到举报。

  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不正当手段挤压线下社区经济市场,容易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市场,会给小商贩、社区便利店等线下社区经济模式造成冲击,带来明显负效应。

  二是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烧钱抢市场、垄断后提价”的不正当竞争倾向,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短期看,相关企业竞争前期实行“补贴”策略时消费者确实能以较低价格获得短期实惠。但占领市场后,相关企业很可能大幅抬高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是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区团购平台普遍存在巨额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以及部分社区团购平台采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等问题。

  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严肃指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个不得”。

  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5家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顶格罚款,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促进企业整改。

  2021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这是继3月3日市监总局因“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处罚五家社区团购企业后,十荟团第二次因同样的原因被处罚。

  2021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对《关于防止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团购形成市场垄断进入市县基层地区,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建议》的答复。在复文中,市场监管总局围绕社区团购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重点提出该局已经开展的工作及未来工作计划,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平台经济监管执法、完善平台经济监管制度体系,同时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效能并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2020年12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喊话”电商平台:食品安全大如天,合规经营首当先。2021年3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集中对美团优选、多多买菜、橙心优选等社区团购平台开展价格行为行政指导。

  2021年,7月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国首个社区团购合规指南《重庆市网络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对社区团购从准入、经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进行了规范。

  社区团购是一种新业态,是社区商业业态的组成部分,但需要规范发展,否则社区团购就可能昙花一现。

  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绝大多数网友认为,所谓“生鲜电商”热,不过是资本对老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又一次冲击,涉及的是不正当竞争问题。这种不计后果的低价倾销式的不正当竞争,先砸钱利用老百姓贪小便宜心理吸引消费者,摧毁传统渠道,短期来看似乎能够赢得一定的市场,当消费者发现没得选择时,资本已经形成垄断地位,消费者只能接受霸王条款。长期来看,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将造成市场的混乱,导致两败俱伤,最终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害。

  在“新业态”的遮掩下,不论是新业态还是热门模式,合规经营首当先,扰乱市场秩序肯定得挨板子。部分网友建议,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相关部门应该密切监控,及时出手,斩断资本的黑手,不要总是“繁华”散去一地鸡毛的时候才想起举棒?

  还有网友提议,对屡次违规违法的企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建议按照违规金额的百分数进行处罚,150万元的处罚对大型企业的触动太微弱了。

  另有网友呼吁,互联网巨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星辰大海般的科技创新才是正途。生鲜电商应想办法寻求盈利,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摆脱单一烧钱的压力,打造差异化优势的任重道远。

  近年来,外卖成了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外卖平台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外卖平台为了争夺商家的独家签约权,设置“排他竞争”和“二选一”,让商家苦不堪言。因此,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外卖平台强迫商户“二选一”的违法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对此,2021年10月8日,美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

  同日,饿了么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表态称,饿了么坚决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对外卖行业公平竞争和长期健康发展的监管和指导,也将以此为鉴,坚决不从事“二选一”行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外卖行业公平良性的竞争环境。

  事实上,美团与饿了么的垄断性竞争,近年来一直在持续,损害了许多中小餐饮企业的权益。因此,双方都曾因霸王条款而在多地被判罚。

  2021年9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此前,美团也因“二选一”行为,分别被浙江金华、江苏淮安的法院判定赔偿饿了么100万元、35.2万元。

  2021年4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由于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要求商家只能和饿了么合作,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2021年9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了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遭拒后饿了么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其店铺,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自2020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我国针对“大数据杀熟” “二选一”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政策监管持续发力。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次将“二选一”三个字写进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限定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独家交易等行为,可能构成限定交易行为,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4月,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后,包括美团、饿了么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公司都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承诺平等对待平台内所有经营者,不利用服务协议、技术等手段限制经营,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二选一”、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网络的发展,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平台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的问题必须引起警惕。网友一致认为,外卖平台“二选一”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饮鸩止渴式的网络乱象,既不利于整体营商环境良性发展,也不利益消费者多样化选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涉嫌垄断网络的不正当竞争更加需要严加查处。市场垄断的后果就是超级利润,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垄断资本的厮杀,无论谁输谁赢,受伤的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大部分网友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反垄断力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可以多样化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与服务。

  也有网友提出,外卖平台“二选一” 、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将举步维艰,强制商户“二选一”,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对此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也非常明确。但是这些电商平台为什么明知故犯,屡被处罚,值得思考。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持续监控,将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期待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法规,只有严厉的处罚才会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行政执法最根本的价值追求。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部分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上仍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操作。2021年就有多家食品企业因为虚假宣传引发消费者质疑,甚至有企业因此被监管部门罚款。

  2021年6月,农夫山泉因使用产自日本福岛县的“拂晓白桃”为噱头宣传引争议。据悉,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农夫山泉微信公号2021年4月1日发过一篇文章,在介绍农夫山泉新推出的一款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时使用了“拂晓白桃产自日本福岛县”的字样。但并没有明确说明,农夫山泉商品使用的原料桃是否来自日本福岛县。此外,有媒体报道的图片显示,疑似在一家超市的该产品宣传物料上,也特别注明了“福岛县产ATAKUTI桃”的字样。

  2021年6月27日,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回应称,该款气泡水的配料中没有从日本福岛进口的成分。农夫山泉称,“拂晓白桃原产于福岛,我们研发人员依据拂晓桃的独特风味,创制了类似拂晓桃风味的产品,与拂晓桃产地没有关联。”

  同日,浙江省建德市监局发布调查通报称,2021年6月27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的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农夫山泉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的生产原料无从日本福岛县采购的情况。

  无独有偶,2021年8月底,薇娅带货的全麦面包被曝低标能量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2021年8月30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将号称销售第一、主播薇娅、丁香医生都推荐过的田园主义低脂全麦欧包送往专业机构检测发现,碳水化合物比标称的高出约36%,所含能量比宣传的多出40%。2021年8月31日,上海消保委再次发文,针对田园主义全麦面包低标能量进行了专业解读。上海消保委表示,食品的营养标签是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商家在宣传时应真实科学,如实标注是企业的义务,低标乱标不仅是不诚信行为,更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对此,田园主义先后多次在官方微博进行回应。在2021年9月4日晚,田园主义官方微博发布的声明中,其正式向消费者道歉,同时公布了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赔偿方案。问题的主要原因是8月7日进行产品升级时,在原配方里增加了谷朊粉的添加量。谷朊粉是一种小麦蛋白粉,每百克的蛋白质含量高达88克,而10克蛋白质会增加170千焦能量。但是由于实验室测算失误,误判为没有超出标签标示管理规定的误差值,所以没有进行及时的送检,更没有把数据更新到包装上。进而导致了上海消保委对这款原味全麦面包的检测结果与标示出现了较大差异。另外,田园主义决定,对8月1日以后所有购买全麦面包原味产品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方案可以是直接选择退款或待产品整改完成后等量赔付最新产品,争取在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售后。

  2021年9月1日,薇娅方也针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谦寻控股在官方微博回应称停止该品牌与旗下所有主播合作。

  2021年8月,哈根达斯关联公司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据了解,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店“哈根达斯旗舰店”发布的订购网页广告中预售礼券包含的三款产品的外皮成分表述均含“巧克力外皮”,但根据当事人产品的配料表、原料及原料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产品的外皮应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而非其网页宣称的为巧克力外皮。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2021年8月,因宣传益生菌可防治新冠病毒,养乐多关联公司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被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

  针对此事,2021年9月7日,养乐多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声明称,这一事件表明公司旗下子公司在产品宣传上缺乏严格的审核,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对此深表歉意并诚恳道歉。声明还表示,事发后公司管理层和涉事单位在内部做了深刻的检讨,对旗下子公司及自身内部宣传内容审核过程进行了全面审查,完善了审核机制,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门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

  此外,2021年12月,知名烘焙品牌85度C关联公司津味(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据悉,当事人通过85度C店内张贴“低卡午餐超值选”、“低卡轻餐超值选” 宣传招贴、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宣传推广“低卡午餐超值选”、大众点评和美团网上架销售名称为“【低卡超值午餐】”的轻食套餐等多种形式宣传并销售“低卡套餐”,但套餐的实际能量含量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对于低能量含量声称方式规定的含量要求。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网友认为,虚假宣传跟“零添加”一样,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来对消费者的误导,甚至是赤裸裸的欺骗,有的还披着科学的外衣。部分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利用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渴望和对食品广宣法规的盲区,大肆进行虚假宣传,既误导了消费者,又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虚假宣传的根源是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因此大多数网友认为,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监控和执法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杜绝虚假宣传现象的发生。还有网友指出,除了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国家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也应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以适当抗衡资本的血腥味。企业追逐利润无可厚非,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诚信为本,贯穿从生产经营到市场销售各个领域的,应该是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高于企业的生产价值和利润价值。

  此外,有网友认为,只有持续规范市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才能让消费者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买了不吃亏、买了不上当”。

  另外,还有网友提出疑问,全社会越来越迅速的虚假识别和反馈,能否提升部分心存侥幸企业的敬畏心?能否切实提升品控、法务在企业运营中的决策参与权力?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2021年,河北、河南分别发生的2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尤为值得关注。

  据霸州发布微信号消息,2021年9月9日下午2时许,霸州市东方金子塔学校部分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等症状,校方第一时间组织入院就医。市政府立即组织教体、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2021年9月23日,霸州发布微信号发布调查结果。通过对食堂留样柜标本实验室检测、分析,部分样品中检出了金葡萄球菌(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的有关规定,检测结果未超出该标准中金葡萄球菌的最高限值(1000CFU/g))。调查结果表示,霸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处以8万元罚款。霸州市教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校2021—2022年度年检不合格处理;削减2022年秋季招生指标75%,共计削减150人;责令该校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免除后勤主管和相应人员职务。霸州市公安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校法人宗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2021年11月,河南封丘也发生一起“营养午餐致学生呕吐腹泻”事件。一时间,“30余名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等成为广大网友热议话题。

  报道称,封丘县一中学30多名学生在食用了集中配送的营养午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现象。事发后,谈及23日发生腹泻事件、25日为何仍不停止接受配餐公司配餐时,该学校校长声泪俱下地称,“不行,因为这是教育局招标的。”

  2021年11月25日晚,当地官方回应此事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要求县纪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连夜开展调查工作。对负责给该校师生配餐的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供餐,待情况查明后再做处理;对身体出现不适的师生逐一进行家访;提取食品留样、呕吐物和粪便进行化验追溯,查找事件原因。

  2021年11月27日早晨,封丘县委、县政府发布消息,称“初步判定赵岗镇戚城中学部分学生出现餐后呕吐腹泻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相关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工作人员立案调查。通报显示:对11月23日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上报并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副局长王念四停止执行职务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食管办负责人吕勇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闫文峰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王宝帅立案审查调查。对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和涉事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30日,据新华社报道,从河南省封丘县公安局获悉,“学生呕吐腹泻”事件涉事配餐公司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负责人吕某、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已于2021年11月29日被封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监管部门非常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2021年6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在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2021年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021年9月,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办公厅 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66号)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重中之重。而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引导和监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有网友提出,校园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市场竞争三者结合的运作模式,将市场准入、“双随机、一公开”、家长委员会与退出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做到充分竞争、优胜劣汰,才能将学生们的伙食费最优化的转变为营养安全的校园餐饮。有网友建议,需要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定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中,领导陪餐制也是很好的解决办法。也有网友建议,监管部门应对校园食堂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飞行检查。还有网友建议,要加强原辅料和加工过程的控制力度,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技术水平,监管部门也要给予必要的监管和技术指导。

  还有网友认为,除了加强监管,也要改善以逐利为目标的招标承包机制,很多问题的背后有资本和利益的影子,从上到下对资本加强管理,应该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视。

  另外,还有网友提出,校园食品的营养健康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提倡和教育学生平衡膳食、节约粮食和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也很重要。

  也有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法律不是万能的,民众食品安全意识的觉醒需要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才会发芽,需要随着食品行业低门槛社会现状的改变才会成长,需要良心意识的法制化才会稳固持久。

  校园食品安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但就目前多头管理模式下,对于规模较小、硬件设施较差、人力资源匮乏的学校,既要搞好教育又要抓好安全,对学校管理者的专业素养要求太高,其责任着实是不能承受之重。因此,有网友提出,出了事故,处理了一堆人,问题隐患还存在,是否应该更多考虑各部门怎样做好协同在过程中、在事故前排解风险?

  2021年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胀压力显著上升,大宗商品普遍被波及,食品便是其中之一。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布的报告显示,11月份世界食品价格指数连续第四个月上涨,继续位于10年来的最高点。

  尤其是今2021年下半年,食材涨价风潮可谓一波接着一波来袭。先是10月份,蔬菜行业价格首先开始上涨,“菜比肉贵”一度成为热议的话题。

  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周价格行情监测报告显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全国286家产销地批发市场19种蔬菜平均价格为4.87元/公斤,比前一周上升11.6%,同比上升27.4%。监测的19种蔬菜价格中,菜花、茄子、菠菜、豆角和芹菜领涨,环比涨幅均超过16%。

  2021年11月4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的蔬菜价格上涨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菜价上涨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灾害性天气导致上市量有所减少;二是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生产成本;三是运输流通成本明显增加;四是一些北方设施蔬菜主产省电力供应不足,也影响了蔬菜集约化育苗和工厂化生产。

  继而肉类价格也开始出现反弹。猪肉价格自2021年10月初创下了2019年以来的最低点之后,随即经历了一轮连续上涨的过程,到2021年11月底累计涨幅40%。

  除菜、肉等农副食品价格上涨外,主要加工食品价格也接连上调。而在企业给出的调价原因中,无一例外都提到了原材料价格上涨。

  2021年10月12日,海天味业公告表示,鉴于各主要原材物料、运输、能源等成本持续上涨,决定对酱油、蚝油、酱料等部分产品的出厂价格进行调整,主要产品调整幅度为 3%~7%不等,新价格执行于10月25日开始实施。

  2021年10月22日午间,洽洽食品发布公告称,基于公司瓜子系列产品升级带来产品力提升,以及伴随的原料及包辅材、能源等成本上升,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葵花子系列产品以及南瓜子、小而香西瓜子产品进行出厂价格调整,各品类提价幅度为 8%-18%不等,价格执行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开始实施。

  2021年11月1日,安琪酵母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价格的通知,因上游主要原材料和环保、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生产成本急剧上升,安琪酵母对部分产品价格作出调整。调整品种涉及无铝害油条膨松剂系列产品;馒头、面包改良剂系列产品;面包、蛋糕乳化剂系列产品;脱模油系列产品;鸡精系列产品。自2021年11月8日18:00开始执行公司新的出厂价。

  2021年11月4日,加加食品发布公告称,鉴于各主要原材物料、运输、能源等成本持续上涨,决定对加加酱油、蚝油、料酒、鸡精和醋系列产品的出厂价格进行调整,上调幅度为 3%~7%不等,新价格于2021 年 11 月 16 日 00:00 正式执行。

  2021年11月18日晚间,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中称,鉴于各原材料、人工、运输、能源等成本持续上涨,为更好地向经销商、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促进市场及行业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速冻米面制品及速冻鱼糜制品的促销政策进行缩减或对经销价进行上调,调价幅度为3%-10%不等,新价格自 2021年12月1日起按各产品调价通知执行。

  不过,产品的涨价也不仅仅是因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供应下降、劳动力短缺及疫情引发的航运费用上涨,也都是造就食材价格上涨的因素。从大环境上来看,涨价是趋势。但“涨价”带来的结果是好是坏,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无论是企业、经销商、消费者,都应理性看待这次“涨价潮”。

  网友认为,食材涨价受多重因素影响,如:疫情、国际大形势、供求因素、生产成本、运输成本……因此,食材价格出现一定的波动是正常的。

  在分析上涨原因时,有网友认为,成本上升和通胀本身是推动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其中,过多的中间环节是食品成本上涨的关键一环,而通胀改变了粮食生产者、中间环节相关人员以及终端销售人员对食品利润的要求,从而也促使价格的上升。因此,有网友提出,对相应的蔬菜价格设置最低收购价,并减少中间环节和各种收费以降低食品成本。

  就目前的环境来看,涨价是趋势。但有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在食材大幅涨价的背景下,会不会催生“以次充好”?会不会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

  针对这波涨价潮,也有网友提出了一些建议,有的建议食品企业尽可能的挖掘内部潜力,争取稳定价格;有的认为食品行业应该保持基本自给,自主可控,需求内向,降低交易成本。还有网友表示,食品企业在涨价的同时,也应该涨涨工资,让广大食品人实现“糊口自由”。

  2021年5月24日,四川省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经初步调查,2021年5月4日,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污水处理系统因故障停止运行。5月24日下午,企业检修作业时重新开启污水处理系统,造成污水中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致使正在作业的2名员工中毒,随后6人(企业员工3人、厂区周围居民3人)相继前往施救导致中毒。事故共造成8人中毒,其中7人死亡、1人轻伤。

  2021年7月5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了《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5·24”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经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福荣笋类食品厂废水处理间曝气风机发生故障,期间企业未停止生产;生产产生的废水含有硫酸盐,在还原菌等微生物作用下被还原成硫化氢等物质。随着废水处理系统不断进水,在无曝气充氧、搅拌和吹脱的情况下,含硫化氢的废水进一步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并持续富集。曝气风机重新启动,导致高浓度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逸出扩散。作业及先期施救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废水处理间,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无独有偶,2021年6月13日,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也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6名人员死亡。经初步调查,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该公司两名机修工在停产检修废水管道时,掉入7米深废水池。另有4名公司员工在施救时也相继掉入废水池。经现场初步测定,现场厂房内硫化氢浓度超标。

  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及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在有限空间里,自然通风不良,若操作不当,极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情况,此时人员进入作业极易发生事故。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经开始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达到1亿元人民币。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加工企业应该在日常生产中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义。网友一致认为,安全是最重要的,没有安全的生产是没有意义的,毕竟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但是,要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并不容易,要在掌握专业知识和大量经验教训案例的基础上,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各种可能的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到实处。安全意识要时刻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真正的做到安全生产。

  当然,安全意识是需要教育和培养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有网友表示,单靠给各企业主挂上“第一责任人”的紧箍咒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安全岗位需要公开考核上岗。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最起码的尊重。但今年,连锁餐厅、新式茶饮连锁品牌频频被曝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问题“高发地”。其中,有多家连锁企业因为过期食材被送上微博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中旬,咖啡连锁品牌星巴克被曝出无锡两家门店存在篡改食材保质期、使用过期食材等问题,相关话题登陆微博热搜榜。

  2021年12月13日,据媒体报道,记者在无锡市两家星巴克门店卧底调查发现,一些门店触碰了食品安全的红线:食材过期后仍继续用,做成多款畅销饮品售出;主管、店员“言传身教”篡改保质期,有的食材被人为“延保”一周;承诺“开封后不过夜”的糕点,第二天偷偷上架。

  2021年12月13日晚,星巴克在其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称,经过调查,已确认12月13日媒体报道的两家无锡门店的伙伴(员工)确实存在营运操作上的违规行为。这两家门店的情况,高度警示了其在食品安全标准的日常执行中存在不足。同时声明中还公布了其第一时间采取的行动,有:两家涉事门店已闭店进行调查与整改;中国内地所有星巴克门店立即启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全面自查;立即组织对所有门店零售伙伴的重新培训,严格落实公司食品安全制度等六条。

  2021年12月13日晚,据无锡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13日,针对媒体曝光无锡市两家星巴克门店有“更换配料标签使用过期食材”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初步核实相关企业有更改食品原料内控期限标识、使用超过内控期限原料的行为,已责成2家涉事门店停业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对全市其他82家星巴克门店开展排查,发现从业人员未戴工作帽、加工区物品摆放零乱、消毒记录不全等15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对星巴克(中国)华东北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落实整改。

  2021年8月23日,#胖哥俩肉蟹煲死蟹当活蟹卖#、#胖哥俩肉蟹煲大量使用过期食材#等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据了解,有媒体卧底进入北京两家由胖哥俩直接管理的合营门店,揭露“食材新鲜”背后的种种乱象:承诺现杀的活蟹,其实是前一天已经宰杀好的“隔夜蟹”;过期、变质的土豆简单加工后继续送上餐桌;提前煮熟的肉品,即使变味儿也会留到第二天继续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8月23日中午,胖哥俩在官方微博上发布道歉声明。声明称,针对媒体的报道,公司总部高度重视,已对涉事门店停业整顿,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进行内部自查,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2021年8月26日下午,胖哥俩肉蟹煲创始人张灵瀚向消费者致歉,并表示北京两家门店目前已停业整顿,全国各门店第一时间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在各门店采取系列整改举措,让消费者放心用餐。

  2021年11月17日晚,媒体报道称,北京胖哥俩餐厅因存在使用隔夜死蟹冒充活蟹、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等行为,被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0万元,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刘某同时被罚款92805元。

  继胖哥俩之后,茶百道也被曝出使用过期原材料。9月30日,一位自称“内幕纠察局”的博主发布了一条话题为“茶百道使用过期原材料”的视频,茶百道被曝出过期原材料更换标签继续使用、宣传鲜果制作但部分产品用果浆替代等问题,引发广大消费者关注,一度登上热搜榜。

  2021年10月1日凌晨,茶百道官方发布致歉信称,对个别门店出现不符合卫生标准,私自更改操作流程等问题表示歉意。茶百道表示,这些问题都是因为自身管理疏漏造成的,将针对上述问题对所有店铺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门店一律采取闭店处理,严重者直接取消签约资格。

  针对此事,浙江省紧急开展“茶百道”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约谈了“茶百道”门店的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但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过期食材又登上了微博热搜,这次的主角是麦当劳。10月20日,麦当劳因使用过期食材登上微博热搜榜。起因是当天下午,微博博主“内幕纠察局”发布视频称,暗访曝光麦当劳食品问题,发现的问题有:计时表盘当摆设;为了防止检查,改标签成了家常便饭;隔夜发黑的生菜继续用;规定时间该丢弃的食材继续用;托盘不洗擦擦直接用;漏了三天的奶浆也会继续使用等。

  对此,麦当劳中国官方微博在该视频底部进行了留言,称:感谢您的监督,我们正在了解视频中这家餐厅的情况并进行核实。我们已经要求全国所有餐厅总经理对食品安全的落地再次进行核实,同时我们会增加对餐厅的非通知式检查。

  从胖哥俩、茶百道、麦当劳再到星巴克,餐饮行业的这些连锁大品牌们频频被发现存在多重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是企业不能触碰的底线。对头部企业来说,更应该在公众的“放大镜”下,谨小慎微,认认真真抓好食品安全问题,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避免“动作走形”。此外,监管部门也不能坐等记者卧底、媒体曝光,而是应该主动“向前一步”,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只有及时发现、严厉查处,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守护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有网友认为,“上海福喜事件”过去七八年了,类似事件再次频繁曝光,跟当年的情况一样,就事论事的处理方式,不涉及行业的监管模式和标准要求,最终还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问题还会重复出现。有网友建议,应加强对过期食品的后续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质量临界期食品的台账记录,为加强过期食品后续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做好过期食品退市后的追踪记录工作并正确处置过期食品。食品企业必须将食品安全文化融入管理,才能实现长久发展。

  另有部分网友认为,过期食材问题比较复杂,不一定都涉及食品安全,但既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在呼吁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的同时,也希望食品企业合理安排采购和生产经营计划,从制度和技术层面加强对于临期食品原料的管理和使用,避免原料过期的现象出现。网友们也建议食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使各类食品原料有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和保质期限。将物料平衡纳入日常检查,尽管执行起来较为困难,但就效果而言,的确能够一定程度遏制“以次充好”。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过期食材事件被爆出的颇多,侧面也显示出消费者意识的提高。违法企业无处遁形,社会共治效果还是很好的。

  近年来,“职业打假”有形成商业化的趋势,其职业打假人的很多行为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打假人低端打假趋势明显。这些人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但他们并不针对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而是选择那些广告语、标签不规范且售价很低的商品买假后索赔,更有甚者出现了虚假投诉、故意栽赃、敲诈勒索等行为。

  有媒体报道称,近两年,职业打假人团队出现了新的变化,打假人主力逐渐年轻化,其战场也从线下扩大至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多个购物平台,而且已经形成灰色产业链,团队各司其职,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打假链路。有别于正规的职业打假,他们在网上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店铺后,下单购买商品,同时选择仅退款不退货的方式,不花分文获取商品,留为己用或者转卖获利。

  在实践中,有人因故意栽赃或持续购买低价商品高价索赔被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这样的低端打假行为不胜枚举。

  2021年3月,山东菏泽单县就破获了一起“职业打假人”“掉包”造假过期食品案件。单县市场监管局高韦庄监管所接到韩某电话举报,称其在某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现场核对超市进货台账,未发现韩某购买的食品批次。韩某坚称“过期食品就是在该超市购买”,并提供了购物票据;超市经营者称自己销售的商品均有台账记录,且刚对货架商品开展了自查。经公安机关审讯,韩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采取“掉包”手段,以购销“过期食品”为由,敲诈经营者的违法事实。

  2021年4月份,有媒体报道称,西安南郊一超市向警方报案,称超市里来了一位顾客,买了十余件过期的同款食品,然后向超市索要赔偿款。民警查实,当事人方某来到西安后,通过到超市购买过期食品的方式向多家超市索要钱财,先后有五家超市受害,涉案金额1万多元。最后,方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经被提起公诉。

  在泰州泰兴,警方也破获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两小伙在超市发现过期食品后付款买单,随后以此威胁店老板花钱消灾,不到三个月就62笔4万余元,只有最后一户商家报警,最终两人落入法网。

  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未对“职业打假人”作出明确定义,其身份认定问题存在分歧。不能否认,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有一定的意义,但同时其也有缺陷。多数商家在遭遇职业打假时,会选择进行部分赔偿从而免于诉讼,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职业打假人低端打假行为,让低端打假之风渐长。

  因此,生产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同时,理应积极应对“职业打假”带来的恶意索赔、恶意打假和投诉举报,减少一些低端打假带来的损失。监管部门则要对打假行为规范引导,严加约束,逐步限制低端打假行为。

  除了“职业打假人”,近两年涌现出一批“职业瞎打人”,他们没有食品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仅通过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看到某种问题可以“十倍赔偿”,就到处寻找类似商品,大量购买投诉或起诉,“打假”不成也可以退货。绝大多数网友认为,他们没有为整个社会食品安全的治理做出多少贡献,却大量占用本就十分紧张的基层监管资源,严重破坏食品行业正常成长的生态,为的尽是一己私利。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的职业打假人,有弊而无利。食品安全不需要此种道德缺失的行为来促进提升,反而应予立法严惩。

  职业打假人为了“投入较小成本,获得更大收益”,多选择食品作为其打假对象。涉诉案件打假方式的技术含量普遍较低且大多数案件集中在“低端”打假领域。该类打假行为往往只盯宣传瑕疵、不重质量安全,只求经济效益、不重打假效果。目前多数遭遇职业打假的商家会选择进行部分赔偿从而免于诉讼,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职业打假人低端打假行为。部分网友认为,应加强法律宣传,统一裁判尺度,对于职业打假人不予保护。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造假者需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能仅靠监管部门,合法合规的打假为守法生产经营者提供更好、更广泛的营商环境。“职业打假人”是时代的产物,也终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渐式微,随着食品行业的规范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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