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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物联网设备采购项目公告2016年4月18日

九、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5年06月10日,09:00至16:00(时间)(周六、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三层1号)。每套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1日 13:30(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采购服务中心四评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2号)。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联 系 人:张峰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三层1号项目联系人:葛琳、邹君联系电话/传真:(8008)/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3077 56324632

七、报名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物联网教学开发套件有效授权证明;(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四)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质保期)。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物联网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LNZC三、项目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指定地点四、谈判内容:物联网设备(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其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物联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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