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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2019年海内外博士后招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南国花城广州,是一所具有50多年历史的以工为主、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近年来,学校秉承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集聚了国内外院士、“杰青”、“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 青年千人)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珠江学者”等一批学术顶尖人才。学校的办学水平、科研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了快速提升。2015年,广东省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3年投入50个亿建设3-5所高水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成功迈入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行列,使学校的发展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轻工化工学院具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为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充实学院科研力量、迅速提高人才队伍规模和水平,从2015年起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优秀博士后专项计划”,每年面向海内外高薪招收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3、在SCI三区以上杂志或在本学科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或在SCI四区以上杂志或在本学科期刊发表论文者;

  (1)在站期间如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者,学校另发奖励5万元。同时合作导师或团队还将根据博士后在校工作贡献另加奖励工资。

  (3)科研奖励。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者,按照在职老师的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对被SCI(SCIE)收录的国际期刊杂志论文(不包括单页短文和会议论文),分区标准参照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国书馆世界科学前沿分析中心(原中科院情报所)的JCR期刊分区数据为准,按大类分区”等。

  2、国(境)外机构联合培养与交流(带薪):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团队推荐,可带薪赴国(境)外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与交流。在站满一年,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在站满2年,可申请不超过12个月。

  4、留校工作政策:学校为博士后提供留校优先政策,即在站期间同时获得以下成果条件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优先进入学校编制内教师队伍。

  (1)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

  (2)在站期间,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CI论文或本学科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SCI论文1篇并有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

  此外,对出站时达到学校“青年百人计划”引进条件的博士后可按“青年百人计划”待遇优先留校工作。“青年百人计划”引进条件,请查看以下链接

  5、住房:为已婚博士后提供2室1厅的公寓,为未婚博士后提供1室1厅的公寓。公寓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房租及水电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学校无法提供博士后公寓时,则发放博士后住房补贴3000元/月。

  6、社保及配偶子女随迁:按照社保规定购买相关社保。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该博士后流动的,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2)新型功能材料的制备与应用:有机光电材料的合成与器件、高分子多孔材料、智能高分子、有机-无机杂化材料、超分子材料、纳米材料等;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邮编: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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