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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云南省三年制大专志愿填报代码:5349(省外的参照本省的填报志愿书籍)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内涵建设取得新成效,特色优势突出,社会认可度高,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

  学院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75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共设置38个高职专业,涵盖了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教育、交通运输、房地产、资源开发与测绘等专业大类。学院下设“五院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学院、经济信息学院、人文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思政与基础教学部。

  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院办学丰硕。 2012年,学院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被云南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AAA单位”,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 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我院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2013年至2016年,连续四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二等。2016年成功获得云南省特色民办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 2016年获批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每年组织近1000人的“专升本”考试。2017年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得云南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资格。

  学院 “立足滇中产业核心区,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工科专业为主、多专业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综合素养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通过与创新,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不断进步,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严格依法依规自主办学。学院按照“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内涵发展道,规模适度,制度建设为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创新,打造以礼仪培训为途径的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办云南一流的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思,取得了明显的办学成效。

  学院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彰显办学特色。遵循“识好歹、知进退、懂、守本分、有专才”这一校训所表达的办学要求,始终把为云南培养品行高、职业素质优、动手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作为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为了更好地培养综合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学院的长远发展,提升学院的办学层次及质量,2017年,学院全面启动升本工作。

  2017年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等书籍。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院长专项助学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励体系。

  国家学金:用于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学金:用于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省励志学金:用于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每年25003500元。

  铭鼎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公平竞争、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填报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1、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入学前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需携带《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兵役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在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广西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苏等12个省份进行招生,院校国际标准代码是:13761,云南省填报志愿代码:5349,其他省份因填报志愿代码每年都有变化,必须参照当年本省的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等书籍,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我院招生办电线。

  1.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云南省每年的3月初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经省招生录取,可升入云南省内有专升本计划的本科院校就读,经二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院校颁发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衔接自考本科。我院与云南大学、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合作,以在校生专科衔接本科的形式进行自考,修完相应学分及毕业设计(论文),可获得主考院校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

  3.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每年10月份的高考。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和函授三种进行本科的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我校已建立了“核心+外围”大战略的校企合作基本模式,目前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的企业达到51家,与我校建立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单位达261家,校内实践教学79个,有力推动了教学实践就业的良性互动。学校与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瑞丽有限公司,昆明佳达信税务师事务所,云南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同时,我校积极与行业协会展开深度合作,与云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昆明市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成为云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实效性。

  我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口碑逐年提升,受到用人单位热捧。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7%以上,尤其是在建筑行业、汽车行业、幼教行业,我院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与省内外的知名企业达成就业实习合作协议,同时我院连续多年在云南省组织的就业创业目标责任考核中荣获二等。

  我校搭建了较为完备的就业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了就业指导、信息发布、咨询及招聘等全面信息化,并且连续多年开展“毕业季”、“模拟招聘大赛”、“创业大赛”等活动,形成了一些校园就业创业品牌活动,使学生更全面的获得就业信息,找到心仪的单位。同时,学院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如参加“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为基层发展贡献力量。

  学院还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可优先选拔为士官;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得更高学历;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可获得国家“贷免扶补”政策的支持,还可获得学院的创业帮扶。

  我校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创新创业教育与教育教学相结合,形成了以课程、、模拟室、孵化器等为主体,以创业计划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及ERP沙盘模拟大赛等为载体的创业教育体系。通过搭载创新创业教学(智慧教室)、创新创业实战(零工作室)、创新创业孵化(众创空间)三大平台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利用各个平台间的紧密结合,建成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

  除此之外,学院还不断地完善了创业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了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创业教学部,每年都邀请企业行业的精英来校开设20余场就业创业专题,截止2016年年底学院创业教学部共有校内外创业导师19名,校内评审专家9名。学院加大扶持力度,今年新增1500㎡、投入150万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众创空间,学院创业平台已获得“云南省省级校园创业平台”荣誉称号,获得50万元建设扶持资金。我校已与安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签订关于我校创业学生入驻安宁市创业园相关的配套协议,学校在商业区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商铺支持学生创业。

  2016年,我校共有35个项目报名参加了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已获得国家二等2项,国家三等1项,省级金3项、省级银9项、省级铜15项,优秀若干。

  学院大力推进科研育人,专门设立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四新研究所”)及创业研究等项目,广泛吸收在校学生参与实践,提高毕业生研究及创造的能力,2016年申报了专利6项,目前已通过3项。

  地址:中国云南昆明安宁职教园区麒麟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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