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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豫皖地区出土的汉代农具类型学分析——垦耕类

  苏鲁豫皖地区出土的汉代农具按功能划分主要包括五大类,垦耕类、整地类、播种类、中耕类、收割类。其中垦耕类农具主要包括镢、锸、犁等;整地类有耙;播种类有镂铧,中耕类有铲和锄;收割类有镰。于此之外上述地区还发现了大量谷物加工类农具主要有杵臼、磨、碓等工具。从搜集整理资料看垦耕类农具以及中耕类农具出土地点以及波及范围相对广泛,首先作为垦耕类的农具如镢、锸以及中耕类的农具铲和锄的不单单应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根据已有考古发掘材料上述农具绝大部分出土于墓葬、遗址中,其中有少量出现于墓葬封土中,在被盗扰墓葬内部以及盗坑填土中亦有发现,这些农具的使用场景可能跟墓葬修建以及盗墓活动有关

  垦耕类农具主要用于作物种植前的垦荒环节,目的是为了疏松土壤便于耕作环节作业,主要有镢(又称镐、镶)、锸(也作臿)、犁,此外犁又分为犁铧和铧冠几部分。

  第一类,竖孔镢。通常呈现竖长方形状态也有底端宽于顶端的形式如梯形,刃部较薄。根据刃部特征以及銎孔形状可以分为二型。

  I式:正方形安柄銎孔,刃部与顶部宽度近乎相等,上端銎孔外部周围无纹饰。河南鹤壁冶铁遗址出土镢(镐)3件,整体呈楔形,裤部厚,刃部薄,正面呈长方形。长17.5厘米,宽6厘米,厚3.5厘米。

  II式:銎孔略呈方形,顶部四周有弦纹进行装饰。南阳杨官寺发现残损铁镢一件,整体呈上宽下窄梯形,侧面呈楔形,双刃部结构,安装木柄的銎孔为长方形,銎孔外部四周饰弦纹。残长11.6厘米,顶部宽7厘米、厚3厘米,刃部宽8.5厘米推测为修建墓室遗留。

  III式:銎孔呈方形,刃部与顶部宽度近同,顶端平面略微倾斜,在镢身正面靠近顶部位置,中央有一正方形穿孔,作用应为安柄后从此处插入木楔或金属固定,使柄与金属镢连接更为紧密。郑州古荥镇汉代冶铁遗址出土。

  B型:装柄方式仍为竖向,区别在于銎孔形状多呈窄长方形或椭圆形。根据器身外表有无纹饰可分为二式。

  I式:銎部呈长方形,器身无任何纹饰,腰部位置略向内收,刃部与銎部宽度趋同,整体较为规整。巩义战国西汉墓出土于墓道填土中,共计10件,形制大小相同。长度16.3、宽4.2厘米。

  II式:銎部呈窄长方形,器身顶部有弦纹装饰,侧身呈楔形上部有两凸棱,刃部呈弧形宽度明显宽于銎部。顶端平面为回环形。实物出土于临汝夏店冶铁遗址,在汉代冶炼炉南10米处有一坑,坑内清理出土保存完好的铁镢,总数达300件之多,摆放采用套装形式,即在大的铁镢的顶部銎孔内套形制相对小的铁镢,很可能是储存时有意置入的,采用该形制摆放有利于坑内空间使用,在同期汉代冶铁遗址中罕有此类摆放方式。为研究汉代冶铁技术以及铁质工具储存方式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

  第二类,横銎镢,装柄方式采用横向,根据齿数以及銎部开孔形状特征可分为二型。A型:齿数为一,銎部开孔形状为长方近椭圆形或正方形,按照銎部大小以及刃部形质可分为二式。

  I式:銎部为细长方形,刃部较薄,整体上窄下款但差别不大,实物有河南襄城茨沟汉画像石墓出土铁镢,发现与墓内后室,残损,长度为19.5厘米,宽4-7.5厘米。正面上宽下窄,侧面呈楔形,顶部为长方形銎孔,与河南巩县铁生沟出土的铁镢相似度极高。

  II式:銎部为长方形,但开孔较小,刃部与銎部宽度差别明显,且器身微向内弯曲,见于巩义新华小区汉墓出土铁镢,形如铲,长柄,銎内残存木柄。长度12.6、宽7.4厘米。

  I式:实物出土于郑州古荥镇汉代冶铁遗址,形制为上部加厚方銎,齿数为二,其中一齿残损,器身整体长度21.5、宽11.5、完整齿长14、宽3,銎孔长3.3,宽2.8厘米近正方形。

  2、镭。主要作为挖土使用,也作“臿”源于农具的祖型耒耜,使用时通常将其用于工具的前端金属刃,一种重要的垦耕类农具。根据其刃部形制有凹口臿和直口臿之分,分二型。

  A型:凹口臿刃部两端向上凸起与銎部形成“凹”字形,刃部通常做成弧线形,两端位置所成角度多为钝角或向内弯折呈折肩状或斧钺状,根据其所成角度分为三式。

  I式:銎孔位置在刃部中央,呈倒锥形,刃部两端向上,底部与两端构成角度为钝角。实物见于陕县刘家渠出土铁锸,凹字形,中銎,纵断面“V”字形。前刃略凸起呈弧形,其中一侧刃部残失。宽14.4厘米,高9厘米。

  II式:刃部两端明显向上翘起与两端形成钩云形,安柄銎孔为倒锥形。三元孙墓地实物器身呈“凹”弧形刃,两端外拱。长7.5、刃宽7.5、首部宽5.5、厚2.1厘米。

  III式:刃两端与底部呈折肩状,銎部位置开口呈长方形。见于铜山荆山汉墓,空首,斜肩,弧形刃,长9、首宽5.6、厚2.6、刃部宽度7.6厘米。

  刃部开合角度几乎呈平角,根据銎部开口平面形状主要有细长方形以及近圆形,根据銎孔大小形状不同可分为二式。

  I式:刃部底端与两端所成角度近直角,銎孔开口面积较小,锸的横切面显示呈倒锥形。见于陕县刘家渠汉墓出土直口锸,总体呈长方形,侧面呈楔状,中部有銎,宽16厘米,高6.5厘米,背厚1.9厘米。

  I式:刃部与銎部宽度近等,銎部开口平面为长方形开口面积大,銎孔边缘较窄,且銎孔向下呈倒锥形但深度较浅。标本寿光三元孙墓地,器呈扁薄长方形,刃平直,背部中空成銎,器长6.4、刃宽13.4,銎孔厚1.8厘米。

  3、犁。发展到两汉时期,犁逐渐成为开荒破土的重要工具,能够起到深翻起土的作用,同时也能够铲除根系较深的杂草,此外两汉时期冶铁技术全面发展,伴随着技术的进步铁犁的形制也不断适应农业生产以及大型沟渠的修建。汉代牛耕得到全面推广和普及,这就为大铁犁的使用提供了畜力条件,不但能够高效地开沟翻土同时也减轻了劳动者工作强度,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模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完善。

  一套完整的犁主要由犁铧、犁冠也称铧冠、犁镜部分构成,犁铧纵断面多呈“V”字形附两叶,中间形成脊状。犁镜平面多为方形或矩形,通常在背面设置用以穿系绳索的钮。考古出土的铧冠数量以及种类相对丰富,究其原因可能与其耐用性以及两汉时期,尤其是西汉时期大规模农业活动以及水利设施的兴建相关,使其成为消耗品。现以下对其进行分析。

  铧冠根据其两翼也称叶的形制以及前端破土部位的角度,断面呈“V”字形的犁铧,两翼末端部位带柄与否,可将断面呈“V”字形的铧冠,分二型。

  I式:器形整体前锐后阔,两翼延展部分上中间隆起形成弯折,同时又向中间起脊,不明显。两翼外侧均有刃,翼外侧呈弧线形,内侧有銎用以安装,两翼在前端部分汇聚呈尖状,便于破土作业。标本山东市枣庄出土一批古代铁农具,此器物共出4件,形制特征无异但尺寸分大小。大者通高18、每刃边长22、尾翼宽5、两尾銎部宽1.1,间距15.5厘米、小者通高17.3、每翼刃长20.5,翼尾宽4.4,两尾銎宽1.3,两翼尾间距15.3厘米,翼宽与底部差值较大。

  II式:两叶相交处正面起凸起如脊状,较为明显。标本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M20:3,纵断面呈“V”型,叶刃长20、后端宽27厘米。两叶宽度与底部宽度差值不大。

  B型:断面呈“V”字形,两翼末端有向上垂直折起的长柄,两翼相交处无明显起脊,较为平直。柄部与犁冠两翼末端相连,使用方式可以直接操纵长柄进行劳动生产,减少了对犁铧的依赖。特征为,构成除两翼与尖状头部之外,分别在两翼端向上弯折出柄,见于渑池古代铁器窖藏,双柄犁,犁头作“V”形,可安装犁铧。两柄由两翼末端向上延伸。长44、宽28-30厘米。出土时已经砸断,灰口铁制作。

  锋利的铧冠更有利于深入地表。其次,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破损,更换铧冠明显较整个犁铧更加容易,同时节约成本,因为铸造生产一面犁铧无论从耗材还是工时均高于一件铧冠。最后,不同形制的铧冠搭配规格完备的犁铧更能够因地制宜,提高生产效率。考古发现汉代犁铧平面结构主要呈矩形或倒三角形也有状如盾牌的形制。

  鹤壁市汉代冶铁遗址,出土犁铧,2件,其一较为完整,其二残损。较完整一件形为,长方形,一端稍窄,近似现代步犁之犁面,平整度较好。背面形制为,边沿带刃,整体如月牙状,两端部位安置两个用以穿系绳索工具的扁形鼻钮。临淄齐故城,铁犁,1件,残损,中间有三角形脊,铸造。渑池窖藏,犁铧,共发现1101件,均作“V”形。绝大多数为大型,小型极少。通过观察器表不同铭文测量犁铧实际长度可知,不同作坊生产出的规格并不统一。如带有“黾”字铭文的铧,翼长12.3,铸铭与之不同的翼长都不及12厘米。

  4、犁镜。又称“犁耳”、“鐴土”。犁铧与犁冠搭配主要是为了开沟之用,再加上犁镜能够起到培土之效,该类器物出土发现较少,可能与其耐久度有关,因为其受力面以及接触点并不直接用于破土。此外,相对于上述两部分,其制作难度更大,需要开孔以便于安

  装在犁铧之上,使用环境也多用于大型沟渠的建设。形制多为扁柳叶形和矩形。渑池窖藏出土此类器物数量达99件,呈矩形,长28.5厘米、宽28-30厘米。镜面微内凹。背面设置四个桥状系,以系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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