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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拟以公司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家具制造业(C21)中的木质家具制造业(C211);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家具制造业中的集成创新行业-整体家居行业。

  2、公司所处行业为家具行业,2018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变化及渠道结构调整,家具行业整体增长承压。家具行业具备较强的线验式消费特性,终端门店是重要的空间展示场所并承担成交环节的职能。受新冠疫情在全国部分区域及城市反复的影响,家具企业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终端零售渠道承压,防疫政策影响下家具卖场及终端网点存在暂时关闭的情况,安装无法上门进行交付安装环节,进而导致近两年家具制造业营业收入整体增长承受一定压力。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部分家具积压的消费需求延迟释放,线下卖场门店恢复正常营业,家具行业零售市场表现逐渐回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家具制造业全年营业收入规模为8004.6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16.42%。

  3、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为定制家具行业,具体品类可划分为定制橱柜、定制衣柜(全屋定制)、定制木门、定制卫浴柜等。随着消费者对个性化定制产品偏好的提升,对居住空间收纳功能需求的提高及对整体风格统一并呈现“高颜值”需求的增强,定制家具应用的领域从厨房空间向卧室、客厅、阳台、卫生间、护墙板等空间扩张,细分品类渗透率也随着消费者使用比例的增加而实现提升。定制家具能更好地从消费者需求角度出发,满足家装消费者对于产品功能、外观、储藏的复合型需求,成熟的定制橱柜、处在成长期的定制衣柜(全屋定制)等各个品类各自焕发不同的活力。

  定制家具属于可选消费品,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地产销售周期、国民收入及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变化等,均会对定制家居行业产生一定的周期性影响。

  定制家具行业具有季节性特点,主要与居民的商品住房购买和商品房的交房时间有关,也与居民旧房二次装修有关。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大,因此季节性与地域分布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定制家具行业的市场格局整体相对分散,根据券商及行业内数据估算,CR5约为15%左右。头部企业市场份额虽然在逐步提升,但相比家电等成熟行业仍然相对较低,经销商的区域分散化、行业进入及退出门槛低、长尾市场需求持续存在、流量碎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等多方面原因延缓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进程,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

  定制家具行业的零售渠道布局主要依托经销商,经销商具备较强的区域特性,经营区域以单个城市进行划分,能够以公司化运营的大商数量较少,且占总体比例低,大部分经销商以个体经营为主,因此在单个城市的市占率相对较低,由此带来定制家具企业的整体占比较低,经销商渠道特性决定了定制家具零售渠道呈现高度分散特点。

  定制家具行业在生产制造环节、信息化系统等方面逐渐形成标准模式,生产设备采购成本相对可以承担,前期固定资产投入有限,中小企业可以依托成熟的供应链体系进行产能建设,因此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若经营不善,终端门店关停等沉默成本相对容易接受,因此行业退出门槛也相对较低。上述原因对中小企业的出清并非不可逆,行业的整合进程延缓。

  目前需求流量入口进一步分散,精装、拎包入住、整装等多渠道与传统零售渠道并行发展,由此也影响市场集中度的提升。

  定制家具行业从2011年起陆续有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并逐渐受到广泛关注。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整体规模以及细分品类的规模对比来看,公司位列同行业领军地位,从产品研发创新、营销思路拓展、渠道挖掘扩容等多个方面引领同行,率先跑出相对成熟可行性的商业模式,为消费者的美好家居生活创造更多的可能性。公司作为全球定制橱柜领军企业,在高基数的情况下实现中高速增长,行业龙头地位不断夯实,营收规模、终端品牌影响力及触达消费者的渠道布局远超全球同行业公司。随着公司定制衣柜(全屋定制)产品及配套品的持续发展,营收规模排名跃升行业龙头,“欧派”品牌影响力在各个品类之间进行持续强化,竞争优势持续凸显。

  根据定制家居板块9家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统计,公司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占上述定制家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之和的38%;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母净利润21亿元,占定制家居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之和的51%。

  欧派家居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领先的一站式高品质家居综合服务商。公司主要从事全屋家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室内装饰服务。公司由定制橱柜起步,并从橱柜向全屋产品延伸,覆盖整体厨房、整体衣柜(全屋定制)、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系统、金属门窗、软装、家具配套等整体家居产品。公司致力于为每一个家庭定制独一无二的家,让更多家庭享受高品质的家居生验。

  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量身定制”是公司业务模式的核心。公司专卖店的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房屋空间布局及尺寸、个性化喜好、功能等按需设计相应解决方案,并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销售系统渲染出效果图,以供客户消费决策;在客户确认好设计方案后,订单通过信息化系统直接传至公司生产部门,公司根据订单内容组织生产,最终实现定制家居产品的交付及安装。公司采取纵向一体化的业务模式,覆盖从原料采购、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品牌建设、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现对整个产业链的有效控制。

  公司对采购流程制定了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实现内部材料规格统一,采购技术质量标准统一,以形成规模采购的基础;建立总部与基地二级采购模式,提升供应链综合管理成效,强化采购计划管理,及时有效供货,减少呆滞物料。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板材、功能五金件等生产原材料、产品配件,以及厨房电器等家居配套产品。

  从采购环节来看,公司的采购业务可细分为前端业务和后端业务。前端业务由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和采购中心负责,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考核评价和采购价格的管理,实现各个业务板块同种物料的供应渠道的统一,其中对于年度用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料和设备,公司采用现场招标的方式,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通过现场招标实现优中选优,达到预期采购目标;采购中心负责对集团物料用量进行分类汇总,统筹各生产基地实施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采购的规模优势。采购后端业务为具体采购订单的执行及物料验收,主要由各产品制造线属下的物控部门实施。

  为了加强原材料管理,保障物料连续供应,合理控制库存,规范进出仓流程,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制定了原材料存货管理的相关制度。

  依据公司采购执行管理办法,物料管理部门设定安全库存。库存负责人通过数据及库存安排,分析物料安排到货合理性、有效性,如有异常,及时反馈采购对相关物料项目进行修改,保证各物料库存量控制在既不使生产“停工待料”又不使物料库存膨胀的最佳状态,确保仓存物料周转次数达到预定要求。同时加强库存期限管理,各类原材料及物料设置有效储存期,物料发放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在库5S管理和安全管理规范。在出库管理环节,各生产车间依据每日生产任务统计用料需求,库存管理部门在收到有效领用凭据后进行物料发料工作。

  公司在集团层面设置家居产品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统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开发管理工作,同时公司的整体橱柜、整体衣柜、大家居、整体卫浴、定制木门、门窗等各业务板块均设有产品规划与研发部门。公司各产品研发部门每年根据市场动态、产品销售分析和公司发展需求,编制年度新产品研发任务、临时性产品研发设计任务及延伸设计任务。研发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工艺部门、生产部门及质量部门在新材料、新产品效果图及实物样品的评审中各司其职、协同合作,保障新品以优良的品质和成熟的工艺顺利推向市场。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原创设计,除了拥有多支高水平设计师团队外,还与国内知名设计工作室、意大利等设计师达成战略合作联盟。成熟的产品研发管理体系、完善的培训和研发激励机制使公司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始终处于整体家居行业的领先水平。

  不同于标准家居产品生产,定制家居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普遍存在订单处理难、信息化要求高、数据量巨大、加工要求精准度高等一系列难点,导致大规模家居定制生产门槛较高。同时随着数字融合时代的到来,产业链分工更加深入,智能制造成为定制家居行业新的发展方向。

  为顺应现代制造业发展潮流,突破生产瓶颈,着眼欧派制造2025大格局,实现信息化建设再突破,欧派充分吸收TPS生产模式,基于定制家居行业特性,围绕产品工程数据流(从产品设计到投入生产)、生产信息流(从客户需求到生产指令)、生产工艺流(从来料到成品出货)这三个端到端的过程,并以自主研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纽带,高效打通、集成和融合。以实现设计与数字化生产制造的打通,全业务链信息化系统集成,生产过程、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的融合,保持欧派制造信息化在家居行业的领先优势。

  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是定制家居行业主要的销售模式,它是指生产企业选择和培育认可自身品牌价值、资金实力雄厚、市场信誉良好且具有丰富市场经验的经销商,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书》,授权其在特定区域内,设立专卖店销售企业生产的产品,并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经销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适时给予经销商人员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帮助、赋能。经销商专卖店模式的优点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经验和社会资源,快速建设销售渠道及网络,细化市场终端营销,并形成高度符合当地市场环境的营销推广策略,有利于企业迅速扩大市场份额。

  国内精装、整装业务的持续推进对传统零售渠道客流冲击较为明显。其中,家装公司作为前置入口,对客流的分流作用较大。为布局整装渠道,拓展客户资源,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开展整装渠道拓展,于2018年开始试点推进欧派整装大家居商业模式。

  欧派整装大家居是指公司直接选择和各地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优质家装公司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公司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品类丰富、品类搭配工艺板材一体化等优势,辅以公司成熟的信息化销售系统,迅速导入装企终端,极大提升终端效率,缩短磨合期,对其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同步赋能。在整个客户服务环节,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以及营销支持等,家装公司负责提供定制家居设计安装服务和家装设计落地施工。

  整装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扩展客流渠道,抢占市场份额。公司积极落地整装经销商营销帮扶政策,加快整装渠道开拓及营销终端模式建设步伐。同时,公司通过机制设计等强化、引导欧派零售经销商与当地家装、整装渠道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推动零售和整装经销商携手激活当地市场的定制家居产品消费,一起努力完成欧派对当地家居市场的销售拓展,提升欧派品牌整体占有率。

  直营店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在大型卖场、购物中心、临街店面等开设“欧派”、“欧铂丽”、“欧铂尼”、“铂尼思”系列品牌专卖店销售本公司产品(包括欧派橱柜、欧派衣柜、欧派卫浴、欧铂尼木门、欧铂丽全屋定制等)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在广州地区开设直营店。

  该业务由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签订产品供应与安装合同,由公司负责供货,工程服务商为项目履约实际操作方,负责相关产品的设计、运输、安装和售后等具体业务。公司与工程服务商签订协议,并监督工程服务商履约项目。

  产品出口主要有国外大宗业务销售和国外零售销售两种模式。国外大宗业务销售是指公司自主参与工程项目洽谈、合同订立和履约;国外零售销售是指公司通过零售渠道或者选择国外经销商的形式,销售“欧派”系列品牌的整体家居产品。

  (1)品牌规划。基于企业、品牌、行业、消费者的研究,将公司品牌建设提升到企业经营战略的高度,提出企业品牌中长期发展战略,并以此指导日后的具体品牌营销战术。深度挖掘品牌核心价值体系,并以其为中心,建立强大的品牌识别体系,给消费者带来强联想。

  (2)品牌宣传。为规范公司品牌宣传,完善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发展,有效地进行品牌保护,使品牌价值最大化,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品牌管理制度,在各类媒体渠道实施的各类公益品牌宣传广告、硬性广告、软性新闻宣传,并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赞助活动,组织各类庆典、新闻发布会、促销推广、招商展览活动等。

  (3)渠道布局和推广。全面推行“10+1”终端经营模式,通过范围覆盖较广的经销门店、统一整洁的设计装修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展示公司整体形象,提高“欧派”、“欧铂丽”、“欧铂尼”、“铂尼思”系列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对经销商经营成效、服务质量设有完备的考核、监督、预警机制,以最大程度保护终端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欧派品牌的美誉度,公司的经销商管理水平始终领先于同行业。

  为规范公司各品类产品的仓储物流流程,公司制定了涵盖仓储、发运、物料信息服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在制造体系下设置物流中心,负责集团产品物流管理。同时,针对行业运输在途管理缺失、多次中转造成的运损高企以及错漏串货问题,公司积极探索定制家居产品物流业务新模式。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4.42亿元,同比增长38.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6亿元,同比增长29.2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金额: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外币)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外汇掉期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类型应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外币)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外汇掉期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产品。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业务开展前,公司财务中心需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产品进行事前预审,确认金融机构的执业资质,对所有入围产品优中选优,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5、公司财务中心以时间单位跟踪每一笔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现金管理业务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或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开展业务交易前,将对交易对方或受托方进行相关调查,核实交易对方或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交易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内的产品,并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拟交易产品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所购买的产品类型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至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有权机构审议通过2023至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额度事项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冯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傅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三人均为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共计人民币314万元。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2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一)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项目团队人员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求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同意将本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相应的执业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开展年度审计、资本运作项目审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由管理层确定其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报酬。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89亿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0元(含税),如果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1,94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6亿元(含税),约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市场环境、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安排、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于2022年4月2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秦朔先生、江奇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欧派家居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0元(含税)。

  如果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1,94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0.66亿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至2023年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6,500万元,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同意授权董事长姚良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有关手续,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授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有权机构审议通过2023至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额度事项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以及对外担保情况专项审核说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黎兰女士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欧派家居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0元(含税)。

  如果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1,94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0.66亿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家具制造(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如下:

  说明:2021年公司门店开设和关闭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欧派家居2021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派家居”)或欧派家居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6,5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9,05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5.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至2023年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6,50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2022至2023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6,5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注: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欧派集成”、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简称“欧派卫浴”、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欧派”、江苏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欧派”、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清远欧派”

  上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至2023年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6,500万元,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姚良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手续,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9,05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5.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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